[證據] Michiyo6952 站內信騷擾

作者: cutejoanna (金枝玉葉)   2018-10-15 20:30:42
※ [本文轉錄自 cutejoanna 信箱]
作者: Michiyo6952 (米琪優女王)
標題: Re: 請問我到底為什麼水桶?
時間: Mon Oct 15 17:11:37 2018
水桶就水桶~我說啦!我尊重,但不認同。
至於眼殘的是誰,我懶得跟妳爭,
對於一個溝通視為抱怨的版主,又能要求什麼呢?
※ 引述《cutejoanna (金枝玉葉)》之銘言:
: 合購文本來就要註明清楚避免紛爭
: 都再次提醒你
: 板規也有寫
: 眼殘的不知道是誰喔
: 你不願遵守這邊規定那當然要水桶
: 之後若只是純抱怨
: 板規都不看
: 那請勿再寄信件給我
: 我拒收
: 若仍執意寄信會去站方檢舉
: 謝謝
: ※ 引述《Michiyo6952 (米琪優女王)》之銘言:
: : 我付款方式明明就有寫直接付給店家,
: : 你自己眼殘看不懂,怪誰?
: : 本來不想跟妳吵,既然妳寫信來理論,那就來講。
: : 我在下面明明就有推文問妳,妳自己又回答的不清不楚。
: : 文章已被刪,我是看不到,不然妳貼上來理論呀!
: : 我自己的刷卡,我當然歸我自己,難道歸妳,還是歸團員嗎?
: : 不要斷章取義,明明付款的部分就有寫直接刷卡或付現付給店家了。
: : 主購須於匯款通告信中主動告知相關主購個人資訊(包含真實姓名
: : 我又沒有要團員匯款,我幹嘛提供手機?
: : 而且都已經說大家約在專櫃了,
: : 用腳指想也知道最後會提供吧?不然怎麼連絡?
: : 再說,只要團員準時出現,我給不給手機,有差嗎?
: : (主購可依照個人情況修改,但不得僅用「站外」通知,
: : 且必須提供手機給團員)
: : 都已經寫可以依個人情況修改了,有寫「一定」要嗎?
: : 難怪版上一堆無主文,沒啥人愛開合購,
: : 你們自己才該檢討定版規的目的和管理方式吧!
: : 都什麼年代了,還在覺得收5元的雜費很合理,
: : 明明就有很多不用錢的連絡方式,
: : 不思考改變優化,一直針對我這種根本不想賺錢的,有意義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