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QQKKQKQK站內信騷擾

作者: frojet (飛稷)   2018-01-10 20:22:31
※ [本文轉錄自 frojet 信箱]
作者: QQKKQKQK (QK拉)
標題: Re: 更正檢舉 b-6才對
時間: Tue Jan 9 10:55:28 2018
請提出跟原文章主旨有關的證據出來
你沒有罰,你只是用C-6一起處理而已
噓文還用到C-6
本人可沒有在one_piece發過任何文章
推噓文都可以用到C-6
superman007這種亂板王都沒用到C-6,本人還被用到C-6
還在未送審分身的情況下直指本人有分身
真是超高規格待遇阿
最後
請在2018/1/11 24:00 之前提出本人有分身證據
如無法提供,本人將在1/12直接到地檢署提告毀謗
到時候請你直接將帳號部的結果提供給檢察官
以上
※ 引述《frojet (喵球)》之銘言:
: ※ 引述《QQKKQKQK (QK拉)》之銘言:
: : jaylemhands檢舉更正為
: : B-6
: : Ⅱ 禁止張貼與原文章主旨,關聯性甚低之內容(如如張爸文、成大狗博士文),
: : 違反者 警告二隻+刪除推文。
: : 與原文章主旨無關
: 無違規
: 附帶一提
: 之前您在公告文下噓文
: 支持報警處理
: 打球囉
: 這種與原文章更加超級無關的推文
: 我有處罰過您嗎? 也沒有 不是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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