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ttLegist (批踢踢法務部檢舉板法務)   
2017-08-16 11:11:32檢舉駁回。
觀檢舉人提供之信件,尚難稱為騷擾。
※ 引述《xinye0622 (炘燁/Xinye)》之銘言:
:   (檢舉水球或信件違規,應將證據由個人信箱直接轉錄至本看板,並不得為任何編輯。
:    並請變更其標題與檢舉文一致。違反規定者得駁回之。詳情請見置底文檢舉規範。
:    另,檢舉點歌違規請附上日期。)
: ┌╮* * * * ~ *  *                                ╮    ☆  **  ˙ο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ο  ☆ ╯* * * * ~ *  *~   ψCAMILLECHOU          ξ**~  * * ~ * ˙ ∴ξ╰┘
:    ╭═════════════════════════════════╮
:      ψ 檢 舉 人︰xinye0622
:      ψ 被檢舉人︰simplesingle
:      ψ 檢舉事由︰站內信騷擾
:      ψ 檢舉說明︰兩小時內發兩封信想跟我交朋友,與我所發問的內容無關
:      ψ 所附證據︰若為信件水球證據,請記得直接自信箱轉錄至本板,
:                   轉錄後得事後刪除涉及隱私及個資之文字.
:     ╰═════════════════════════════════╯
:           *上述資訊請填載明確,秉實詳述,充分真實,否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