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ahuagua (阿拉花瓜)   
2016-12-22 19:58:13(檢舉水球或信件違規,應將證據由個人信箱直接轉錄至本看板,並不得為任何編輯。
   並請變更其標題與檢舉文一致。違反規定者得駁回之。詳情請見置底文檢舉規範。
   另,檢舉點歌違規請附上日期。)
┌╮* * * * ~ *  *                                ╮    ☆  **  ˙ο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ο  ☆ ╯* * * * ~ *  *~   ψCAMILLECHOU          ξ**~  * * ~ * ˙ ∴ξ╰┘
   ╭═════════════════════════════════╮
     ψ 檢 舉 人︰alahuagua
     ψ 被檢舉人︰dannyyaou
     ψ 檢舉事由︰站內廣告信 (推測是亂槍打鳥)
     ψ 檢舉說明︰莫名其妙收到一封廣告信件 與此人無任何交集
     ψ 所附證據︰如下篇
    ╰═════════════════════════════════╯
          *上述資訊請填載明確,秉實詳述,充分真實,否則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