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PttLifeLaw 板主depravity 水桶不當

作者: FacetheFaith (Yes Man)   2015-01-25 11:03:35
收到
但是可以請發文斷句一下好嗎 跟不要有多餘贅字跟表情符號
會顯得比較公正跟專業 可避免挑起雙方情緒上的用詞
然後這句"妳連第一次違規原因都沒看清楚 轉錄沒按照格式是不違規的"
恕小弟(不是女的,所以請用"他")無知, 所以上面那句是指沒違規是嗎?
※ 引述《depravity (沉淪)》之銘言:
: ※ 引述《FacetheFaith (知足常樂)》之銘言:
: 注意:僅有相關當事人(案件檢舉人、被檢舉人)有申訴權限。
: 本板受理 PttLifeLaw 申訴案
: 本板判決之申訴請至 PttLaw 提出
: 申訴人:qazsd
: 申訴判決:
: 水桶180天(長達半年)
: 申訴理由:
: 之前使用qazsd帳號轉文然後被水桶
: 但因為事關重大(有兩百萬的風險),
: 加上現實生活中無暇前往法律服務處諮詢法律相關事宜, 且聘請律師所費不貲
: 所以使用另一帳號前來pttlifelaw po文尋求法律方面的諮詢, 避免有一言堂的現象
: 內文格式也都很正常, 結果只因為同一IP的理由而被刪文且水桶長達半年之久...
: 倘若只是因為同一IP而被刪文且被水桶
: 那使用另一IP發表同樣的文章就可以不被刪文且水桶了嗎?
: 那請問只是因為使用同一IP, 而刪掉文章內容且水桶的懲罰有意義嗎?
: 這樣是否是在封殺該IP甚至事件?
: 相信會來pttlifelaw發文的大多數都是現實生活中有急需法律諮詢協助的人
: 倘若只是因為用了"同樣IP" 就必須遭受到長達數月無法獲得法律諮詢
: 這樣的法規似乎只是防君子不妨小人
: 而且180天在現實生活裡實在太久了..說不定法律案件都可以跑完了
: 試問等到被解水桶後 那還幫的上什麼忙嗎
: 那這樣的懲罰跟貴版存在的美意豈不是有衝突
: 而且同一天收到兩封信, 第一封水桶90天, 第二封水桶180天
: 難道這全憑板主個人喜好而可以任意更改水桶天數
: 我覺得水桶天數實在太久了...
: 而且倘若我用另一IP po類似文章 說不定還會有被刪文的可能性?
: 這樣就等於是在封鎖該事件了 令人心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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