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zipzxcv5566 站內信騷擾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12-26 16:48:20
※ [本文轉錄自 sindyevil 信箱]
作者: sindyevil (なるようになるさ)
標題: Re:
時間: Fri Dec 26 16:11:51 2014
不好意思 我不認識您,請不要來信喔~
※ 引述《zipzxcv5566 (zip)》之銘言:
: 將提告你,以檢視你所言是否屬實及
: 若為律師行違法事之行為結果!
: 作者 zipzxcv5566 (zip) 看板 Violation
: 標題
: 時間 存證信函 (PTT 鄉民所知悉)
: ───────────────────────────────────────
: 由以上篇文並發文給台大計算機中心,
: 本人遭受【網路霸凌】
: 依法將嚴處共約 30 名ID及人員,
: 特此,
: 雖今日已洽計中本以為已解決,
: 明日將再親洽計算機中心顏主任處商討,
: 必要時會建請法院發搜索票於相關伺服器,
: 相關數名人員觸犯強制罪嫌,以共同暴力之方法讓
: 本人行使無義務之事。更甚,行使扭曲人格之能事
: 讓本人莫名遭受【網路霸凌】
: 依法將訴請高額民事賠償,特此告知網路
: 不特定之多數人周知。
: 前已報案市刑大,這樣調調比出來混的還不如, 想
: 混先去市刑大走過一次就知。
: ( 市刑大8F資訊室、3F偵三隊為偵獲夜店殺警案
: 多名主嫌之台北最主要警力,位於武昌街
: 社會之通則 : 因主嫌殺警做得太離譜,是由警方
: 直接命令黑幫角頭傳令叫小弟自己出來,
: 全因為【做得太離譜!】 )
: 參考PTT有兩名自稱律師的Lukehong與Redwing13前遭黃
: 先生所訴,已在地檢署偵查之案件聯結 blog,共四案件!
: 今日卻行【網路霸凌】
: 台灣司法將對此等妨害他人蓄意、故意者處以重刑!!!!!!
: ◎ http://prenewhuang88.pixnet.net/blog/post/157587531
: ◎ http://ppt.cc/HFE
: 103.12.26
: ※ 引述《zipzxcv5566 (zip)》之銘言:
: : 請快速處理。
: : 已告知計算機中心顏主任!
: : 非常明確!!!!!!!
: 輯。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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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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