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直播簽約收入飆4倍 阿沁:義務要看清

作者: sampsonlu919 (歡迎所有球隊教訓舊金山)   2017-06-11 23: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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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簽約收入飆4倍 阿沁:履行義務要看清
記者 鄭尹翔 / 攝影 莊其源 台北 報導
網路直播的人越來越多,但想要快速累積人氣,很多人會選擇和直播平台簽約合作,
不只可以得到更高的曝光率,還會有教育和培訓的機會,不過要履行的義務也不少;
藝人阿沁也以過來人的身分直說,簽約前一定要看清楚,該履行的義務就該做到,儘
管人氣薪資都會因此翻漲,但如果違約可是得不償失!
直播平台擴大徵選,要找年輕美眉組國際女團,直播商機無限,其實人人都可當直播
主,簽不簽合約有差別嗎?若是簽約主播,除了會有培訓課程,播出後經紀公司也會
給予指導,而且還會有廣告或宣傳。
網路主播米娜:「公司內部的人都會來關心我們直播的狀況,像我們直播的燈光或是
一些內部的活動,或是什麼樣的狀況,都會提醒我們。」
網路主播大眼潘潘:「他們很努力的在宣傳,我甚至還有網友截圖我出現在臉書的廣
告上面,就是幫我宣傳廣告。」
如果是從素人變成簽約主播,直播平台統計,人氣平均可以提升5倍,而得到的薪資
像是收到的禮物等等,可以提升4倍,收入算是差滿多。
網路主播倪耐斯:「他辭去了他原本生活中的工作,他很努力在直播平台打拚,他一
個月可以播到60個小時,100個小時到最後直接被解約,合約簽個一年,結果5月就被
解約,被公司開除的時候,結果公司規定他往後的3個月不可以去任何的直播平台播
。」
合約中是否有陷阱,不少直播主也吃過虧,不論是抽成還是解約都常常出現糾紛。
藝人阿沁:「不管事工作契約經紀合約或者很簡單的就是一個勞務合同,你都要看清
楚,那既然已經簽字成年了,它成效了你就必須要去尊重啦。」
儘管簽約直播有資源或平台相挺,但該盡的義務,在簽約時都寫得清清楚楚,有機會
自然得把握,但在簽名前還是得要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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