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H1B ] Honorarium合簽證規定嗎

作者: CParkin (cpp)   2025-11-14 01:52:47
又遇到了類似情況:
我是在大學任教的助理教授,目前持有H-1B。
最近收到一個學術性年會邀請我去演講,
除了travel expenses的reimbursement之外,
他們還會另外給我一筆hornorarium。
對方請我填寫W-9,說支付honorarium會因此產生Form 1099。
請問這樣會被視為employment而違反H-1B的簽證規定嗎?
我詢問學校HR,他去問了別人後(不知道是誰),
回覆說reimbursement支付我的旅費是沒有問題的,
但不能超過旅費的支出,
也就是不能拿honoraria,
因為學校是我唯一的employer。
但這樣等於我得選擇免費演講不拿honoraria,
或者拒絕這場演講。
不管選擇哪個,對我來說都是金錢上或者職涯上的損失。
想請問學校HR有搞錯規定嗎?
另外,也有人建議,
由大會方支付這筆錢給學校,
再由學校把這筆錢在paycheck上轉交給我,
就不會有問題,
但HR回覆說不能這樣做。
請問板友們知道真正的規定到底是怎樣嗎?
謝謝!
作者: cityport (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25-11-14 02:23:00
HR說的是正確的..人不要那麼貪..就幾千鎂的小錢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2025-11-14 08:16:00
看是 1099 哪一張 MISC 通常是一次性的車馬費跟鐘點費,通常 OK;NEC 的話問題比較大
作者: boblu (六百)   2025-11-14 13:19:00
這跟貪不貪沒有關係 在過去這是學術慣例如樓上所說 一般都是開 1099-MISC 然後就沒問題但我只能說現在是慣例被打破的時代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我會選擇不拿
作者: cityport (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25-11-15 01:11:00
學術慣例並沒有考慮到移民法規他寫得清清楚楚..演講費是一筆..車馬費是另外一筆你可以賭開在同一張1099然後蒙混過去..當然..後果自負守法不要拿這筆演講費..有這麼困難嗎?如果HR知道你拿了這筆演講費..有的會閉一隻眼..怕事的會報告上去..如果要騙USCIS..你得先騙過HRIRS那裡的code應該很清楚一筆不課稅一筆要課稅
作者: peter98 (新兵)   2025-11-16 02:15:00
Why do you keep putting yourself in trou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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