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J1 ] 辭職後效期問題

作者: Santos (宅哥一號)   2022-05-17 09:09:04
目前在學校當博後,同時收到台灣和美國的工作機會,J-1已過期,DS2019效期至明年2月
,正在使用academic training
如果辭掉現在工作系辦辦理離職手續接受台灣工作回台工作,但環境不滿意,請問可否直
接在DS2019過期以前當沒事接受美國offer回美工作?還是需要請學校國際學生中心重新
給新的DS2019? 又或是完全無法操作只能至少在台待兩年? 謝謝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2022-05-17 23:06:00
J-1 AT 不能間斷,但可以不支薪,因此你回台灣試水溫美國工作可以留職停薪,保留回美工作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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