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H1B ] 續簽期間合法居留與工作?

作者: gghh (GH)   2019-04-27 23:25:46
最近因為工作的緣故有些H1-B相關的問題,
希望再和版上的各位確認我的認知是對的。
背景概況:
我目前在大學做博後,原本的計畫到今年6/30為止。
所以目前H1-B跟I94效期都是這個時間。
這是我第一個H1B,期間大約2年半左右。
原先認為在台灣會有某個工作機會,但拖了一陣子後,
最近終於收到對方通知說沒有成功。
所以目前除了找美國其他工作機會外,
現在的老闆也說可以用別的計畫續簽我至少一年。
問題:
(1) 學校OISS的顧問說,續簽的話所有現在H1B(6/30到期這個)做過的行政流程,
包括證明這工作需要外籍人士等流程都還是要重新跑過。
然後重新送一份H1B的申請
待在原雇主這邊沒有申請程序或作業的簡化優勢
(所以要盡快開始處理了不然會來不及)。
請問我的理解是對的嗎?
(2) A.請問是否只要在6/30前申請送件成功拿到收據,
我就能繼續留在美國 並且 合法工作?
B.如果(2)-A理解是對的話,請問這個緩衝期是否是240天內要通過審查拿到許可?
C.如果我對(2)-A的認知有誤,是否要先離美處理拿到新H1B後重新開始?
(3) 如過最終來不及在6/30前送件成功的話,
請問是否我所有後續的狀況都跟境外申請H1B一樣呢?
例如:6/30左右離境,7月 或 8月某日遞件成功,在台等審查結果,
如果拿到許可再去AIT辦簽證?
可能有些答案版上的舊文已經有了,但為求慎重,避免自己理解錯誤,
還是希望版上的專家們能夠協助確認。
麻煩各位了,謝謝!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2019-04-28 01:30:00
原雇主應有 LCA,文中又提到要重新來一次 LCA,感覺雇主有換過不然就是溝通上有誤會其餘答案以前文章已經有了,請爬文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9-04-28 01:46:00
LCA是非常簡單的流程,H1不需要「證明需要外籍人士」,只需要「證明薪水符合市場行情」H1的申請叫做i129。原po你有去過移民局官網嗎?你問的問題讓人很擔心。多做點功課吧
作者: mmonkeyboyy (great)   2019-04-28 13:39:00
....或叫renewal吧?用英文查吧 XD 就是一些文件 大學裡做很快的做新的H1b 沒有pp都可以快到一個月左右了除非你的被 RFE 那就是另一回事LCA在大學裡屬外掛屬性....這不會太難 拿計劃錢補上資料就好 你的這個案子會很容易的 不要嚇自己不要拖 還有多看相關英文資料 其實寫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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