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給後!
是這樣的,我今年幸運抽中加拿大打工度假簽證
不過爬了文之後發現: IEC 申請文件,有一個欄位是必須填入過去五年居住六個月以上
所有國家
若有,則必須提供該國居住期間的良民證(似乎是這樣
我自己之前有在美國拿 J1簽待了9個月
不過現在人早已回來台灣
也沒有任何美國身分或親屬
請問,
1. 是否真的有需要附上在美期間的良民證?這點還請各位加打畢業生不吝分享了
2. 假使真的需要,這樣的情況,如何可以申請待在美國期間的良民證呢? 有人有類似的
經驗嗎 T_T
怕太晚開始準備會錯過申請期限
先感謝各位有經驗的大大耐心看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