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複雜,
PhD目前用H1B身份在學校做研究,今年九月底會第一個三年到期,
老闆已經確認如果我續留的話會幫我辦延伸。
打算今年內用NIW自行辦綠卡,已經請律師評估過,是Approval or Refund的case。
但最近業界有一間公司想要我去上班,越快開始越好。
我想請問一下,有什麼方法是最適合的?
目前想到有三個方法,
1. 請公司辦H1B,但是就得等到10/1才能工作(還得抽到)。
2. 辦O1,USCIS上面是寫申請後需要45天,但上網查似乎大家都要2.5-3個月?
3. 公司其中一個創辦人是學校教授,所以可能可以請他用H1B/J1讓我先被學校雇用,但是
其實在公司工作,之後再看轉H1B或是我的NIW到手。
不知道我的想法是否正確,還有哪個方法是最可行的?尤其是方法3似乎遊走法律邊緣?
謝謝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