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大好
之前爬過文已知J-1 Visa 的入境美國日期是可以晚於DS-2019 start date(不能晚於30天)
我的DS-2019 上的 Form Covers Period 是從 09-02-2017 to 09-01-2018
我預計在09-04-2017 到達美國
所以在DS-160 上的Intended Date of Arrival:填了一樣的日期
但今天在AIT面試, 資料輸入那關時, 檢查的人就跟我說不能晚於 09-02 入境美國
所以要我改機票然後把我 DS-160 上的入境日改成 09-02
因為之前有爬過文加上我又跟美國那邊的HR確認我是可以在 start date後入境的
想再與各位確認一下是否真的可以晚入境, 還是我有需要請HR改日期
今日還是拿了紅單
先謝謝大家的回答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2017-06-20 22:13:00AIT 的習慣,板上有討論過,你不改 AIT 就不發簽證
作者:
boblu (六百)
2017-06-20 22:24:00再說一次 不建議在簽證下來以前買機票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2017-06-21 00:04:00其實你根本就不用拿機票給 AIT看,有很多人是拿到簽證後才訂機票,現在你既然跟 AIT講有買機票了,他自然要來檢查你機票的日期
我沒有拿機票給AIT看...,也還沒買機票,只是入境日期填晚於開始日期,抱歉沒好好爬文,煩請版主刪文謝謝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7-06-21 03:21:00不是30天;多數學校官網都寫不能晚於15天;國務院官網則沒寫AIT是採用一天都不能晚的態度;嚴格來說晚到要改SEVIS系統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2017-06-21 09:18:00本板以分享資訊為主,原則上不主動刪文也不接受刪文申請
作者: annephyphy (碳球兒) 2017-06-29 01:21:00
我的學校說必須在start date十天內入境, 我會在第三天後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