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B1/2][F1 ] B1,綠卡,I-20問題請教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6-03-09 08:46:44
※ 引述《Raphaelkiki (貓奴)》之銘言:
這個問題較適合immigration板
: 目前人在美國,使用 B1 半年簽證入境 (2012年辦的,一次可待半年,2017年失效。),
: 目前已在美國待3個月;男友預計這一兩個月內可以由綠卡轉公民(去年九月開始跑流程
一般歸化只要3~4個月,你的男友算非常慢的,否則現在應該已經拿到公民了
: ),轉公民後,我們計畫馬上在美國結婚,所以他希望我留在美國等他轉公民,結婚,順
你不需要等到拿到公民才結婚。現在就可以結婚了,這樣之後會更有效率
看起來他再一兩個月就會成為公民,這種情形下,你不需要回台
除非你有事必須回台,否則留下來辦綠卡是較單純的
: 便幫我提交綠卡申請,可是,由於我已經申請到美國研究所,今年秋季班,所以必須在入
: 學前回台進行 I-20 面試,而一旦回台,最快拿 I-20 七月底才能入境美國,因為不知道
你認知的「必須」是不正確的。
已有合法身份的人,不需回國辦F-1簽證。綠卡、工作簽證H1、轉換綠卡中都是合法身份
只要告知學校你有AOS(調整綠卡身份中)即可
: 到時候 B1 簽證會不會因為拿到 I-20 而失效。
: 請問,如果待超過5個月,在 I-20 面試時,會不會被拒絕?
名校的F-1的拒簽率不高,但如果你被面試官認定有移民意圖,也有可能拿不到
: 如果我在美國等到結婚申請綠卡,再拿到綠卡至少也要三個月到半年,不僅超過我的 B1
: 簽證允許滯留時間,還可能趕不上開學,我該冒這個險嗎?還是 I-20 可以在美國面試?
你的認識不正確
只要送出了I-485 (AOS調整為綠卡身份申請),就擁有合法身份,可以等待結果出來
等待期間還可以用EAD卡來工作
一般情形來說,你只要在B身份過期前送出I-485即可,聽起來此例是綽綽有餘
(你還有三個月的居留效期,而你男友再1個多月就有公民。所以說先結婚可以省點時間)
另外,由於你的配偶即將是美國公民,屆時就會進入無敵的狀態。
就算身份過期也能合法境內轉換為綠卡 (這是公民配偶的福利)
所以你其實不需要急著在六月B身份過期前送件I-485辦綠卡(AOS)
就算他的歸化申請因故又慢了幾個月,變成七月才通過,那也不怕
只要他確定會通過即可
屆時身份就算已經逾期,一樣可以送件AOS,三四個月後拿到綠卡
八九月時一樣可以用AOS的身份入學
當然,保守的人可能不想走到這一步,會希望他在六月之前就拿到公民
: 這樣我就可以並行待在美國跑綠卡流程了,有這種可行性嗎?謝謝。
F-1簽證(及任何其他簽證)不能在美國辦
: 很擔心待在美國太久,謝謝幫忙解惑。
如上述,只要配偶是美國公民,就不怕在美國待太久,也不怕身份過期
就算配偶不是美國公民,只要在身份過期前送出I-485(AOS)就完全合法
所以你的擔心完全不成立。
你只要擔心兩件事:
1.男友因故不願意或無法和你結婚
2.他的歸化公民申請一直延後或被拒
作者: Raphaelkiki (貓奴)   2016-03-09 08:51:00
謝謝你,這樣我就放心了,但比起在他綠卡時申請綠卡我等到他公民後申請,流程會跑比較快,我們這樣以為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6-03-09 08:53:00
本來就是公民配偶比較快,因為無配額、免排期但這和你何時結婚無關啊? 早點結婚就早點解決一件事
作者: Raphaelkiki (貓奴)   2016-03-09 08:54:00
不過,學到了,謝謝 ^_^,意思是我們可以先結婚,他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6-03-09 08:54:00
你可以先成為配偶,這樣等他宣誓完就可以當天馬上送件就不必還要再忙一件結婚的事;假設你已經準備好要結婚的話
作者: Raphaelkiki (貓奴)   2016-03-09 08:55:00
轉公民後,我在提出綠卡申請?而只要提出綠卡申請,我就不用怕被拒絕入境美國。謝謝你!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6-03-09 08:57:00
對,就是這樣;提出AOS申請後,就不能離開美國,直到轉綠或有旅行證為止;所以要確定送件後的三個月台灣不會發生急事這些移民板都討論過多次,請移駕到移民板爬文
作者: Raphaelkiki (貓奴)   2016-03-09 09:00:00
好的,謝謝 ^_^ 來去逼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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