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J1 ] 關於J-1的緩衝時間以及J-1與VWP

作者: gpmax2 (good game)   2015-02-17 02:55:43
各位大大與版主好
想請教一下大大們
1.我在版上爬文 有人是用J-1+VWP的方式
也就是說第一次入境用J-1 short 結束之後 離開美國 再用VWP入境
並且附上90內回程機票 以及讓海關認知為旅遊目的或會議目的
就可以在進入美國
想跟大大請問確定看看 這是有機會的嗎??
(這是為了盡量維持近一年的在美訪問規劃)
2. J-1是否"開始前"和"結束後"都還"各"有30天的停留時間呢??
3. 如果我預計8月1號開始J-1 short term visa
我可以多久前申請並且面試拿到visa呢??
這樣問的目的是有可能我在3月拿到J-1 visa後(假設J-1 visa開始日為8月1日)
我可以在4月~6月先用VWP進入
把visa留在第二次入境用以確保我第二次能順利入境
問題有點多又有些複雜
煩請知道的大大們熱心回復了
先大感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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