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前輩
我的舊J1 visa 3/10到期,護照2021年到期,
新的DS2019到期日是3/31, 2016
已經在1/29完成面談領取紅單不需補件,等待行政程序中,
班機是2/15。
原本是想要就慢慢等的,
可是今天發現下週開始AIT也放很多假,
再加上美國的假日,
2/16:美國總統日
2/18-2/23:農曆春節
2/28:和平紀念日
這一等下去至少要等到3月初了,
請問我是不是可以先取回護照回美國,
等行政程序完成再把護照寄回來做簽證?
我的舊J1 visa在我入境當天還是有效的,
DS2019也已經更新延長,
理論上應該是可以順利入境!?
但是實際入海關的時候會不會因為我已經在申請J1 visa而產生問題?
目前還在行政程序中,
應該沒那麼快就把我的舊J1給取消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