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 請教免簽證進入申根國家的90天算法

作者: hoonhee1004 (站內信箱爆滿~謝絕來信:))   2014-09-10 22:33:52
規定:
國人以免簽證方式赴申根國家停留期限為每6個月內總計可停留90天。
計算方式:
自國人入境申根國家的當天起算,在6個月內,單次或多次短期停留累計總天數
不得超過90天。
問題:
1.假設我於2014/12/1入境義大利,待了90天之後出境
於2015年7/1再次入境義大利,是否可再待90天呢? (因距離上次入境已超過6個月)
2.若依此方式,是否一年內可在歐洲停留總共180天,不會有問題呢?
3.若一直利用免簽證每年進入"同一國家",又一次待上好幾個月,是否會被注意呢?
因我男友是義大利人,我們一直在想辦法克服遠距的問題,但短期內還不會結婚
請教是否也有男女朋友剛好也是歐洲人,利用此種方式滯留在歐洲呢?
希望可分享一下心得
感激不盡^^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2014-09-10 23:00:00
1.不一定,因為每六個月允許待90天是必要條件,不是充分條件,濫用可能會被盤查2.參考1.的回答3.一直這樣做很快就會被盯上
作者: ahyang   2014-09-11 03:21:00
不清楚義大利的規定,但是如果你們的關係已經維持很久,應該朝unmarried partner的方向,看如何辦簽證及提出佐證。如果關係其實還沒那麼好,也就只能用visitor名義短期拜訪,但是可能要想想按你這樣的計畫,你自己的生活、工作要怎麼過?財力上怎麼維持?這些不穩定因素,不管哪個國家的邊檢、移民官都會詢問、進而懷疑真正的入境目的與動機。
作者: hoonhee1004 (站內信箱爆滿~謝絕來信:))   2014-09-11 07:37:00
感謝提供寶貴建議^^我們已論談婚嫁 但近期還不會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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