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F2 ] 身份 在台灣遠距接case做?

作者: ACupCat (一杯貓)   2014-09-03 19:00:10
請教各位先進
若持F2簽證在美國 但有從台灣接case做 年收少於50萬台幣
公司發款地是香港
這筆收入,會建議匯入台灣的戶頭 (要繳所得稅)、還是美國的戶頭呢(是否違法)?
謝謝!
作者: hsiawenc (公司有法務,如有一寶)   2014-09-03 20:24:00
如果定期匯入美國賬戶,遇到查稅,你要如何解釋來源?
作者: ACupCat (一杯貓)   2014-09-03 20:38:00
若轉到台灣戶頭,因為是在美國需要用錢,所以還是得轉到美國戶頭 所以非定期的大筆金錢來源反而沒關係嗎?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2014-09-03 23:36:00
資金要進出一個國家都要有理由,若理由不被起疑就沒事
作者: miluco (I'm feeling lucky)   2014-09-05 02:37:00
F2只規定不能在美國工作,並沒有規定不能替台灣的雇主工作所以一樓的擔心是多慮的. 50萬折合美金也不過1萬多但我建議還是匯台灣戶頭,該繳的稅不要逃.入美國戶頭不違法
作者: Floridasian (..)   2014-09-05 05:43:00
不同意樓上的講法在美國幫台灣的雇主工作還是在美國工作以美國州稅為例 - "you pay state income tax basedon where work is performed"而非公司在哪一州如:你在家工作(telecommute)家在加州 公司在華盛頓州雖然華盛頓州沒有州所得稅但因為你的工作地點在加州所以還是要繳加州的州所得稅
作者: ACupCat (一杯貓)   2014-09-05 21:25:00
我是希望他匯台灣,沒有特別打算逃稅,但是他這樣我沒有扣繳憑單, 我對報稅方式很疑惑另外就是擔心像樓上F說的,這樣其實還是違法?那意思是說F2只能有資本利得 或是純....當廢人? @@那像那些做FAE的 動輒外派一個月, 那算是在美國performhis work? 我不想違法, 可是這次這個case就算沒有酬勞我也都很想參與啊....@@
作者: caseypie (期待未來)   2014-09-05 22:59:00
國稅局和移民局的認定本來就不一樣.....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2014-09-09 08:39:00
你不要用「薪資」的名義匯錢就比較不會出事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4-09-10 07:38:00
F2嚴格來說只能當廢人,很低調的話不容易出事FAE外派是灰色地帶,只有短期開會/維修產品算商務出差長期的話算是濫用簽證/免簽,公司/員工會成為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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