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japan (開心過每一天)
2014-08-02 11:20:12上次收到延簽通過通知已是在逾期居留後,趕在回國前又寄了一次延簽申請,但近期收到拒絕通知(可以補件再寄)
想請教一下,第二次延簽申請的費用有差嗎?(其實這份申請被拒絕第二次了,第一次打電話去他說匯票金額不對,非$290,而是$290+$85,可是第二次我照實寄了$375的支票了啊…)申請既已寄出,逾期居留可否正當化並且不太影響以後簽證申請?
謝謝指教
作者: warmest (陽光空氣水) 2014-08-03 00:56:00
整串看完的心得是,你以後大概都不用來美國了。
作者:
mirasaur (Mirasaur)
2014-08-03 03:58:00妳不是已經收到拒絕通知了?怎麼逾期居留會正當化?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4-08-03 07:08:00你早已逾期了,而且開始累積逾期居留,再怎麼申請都無效的而且延長停留效期的申請,一離境就作廢,根本沒有意義你已離境,逾期居留總長度才一兩個月,並無超過6個月,還算好不會受禁止入境三年的處罰;但未來美簽/免簽能不能過看狀況
作者: ijapan (開心過每一天) 2014-08-03 17:07:00
我沒收到拒絕通知,但他通知我通過的時候已超過他給的期限我想請教的是:在離境前提出二次申請,這段期間能算是合法身份等待嗎?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2014-08-03 23:05:00不能,必須遞件時候還沒OOS才能合法延長你這次被拒只是讓USCIS再度確認你的OOS事實,完全沒好處
作者: ijapan (開心過每一天) 2014-08-04 10:54:00
瞭解,謝謝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2014-08-04 13:29:00其實你被通知OOS後要做的不是再申請一次,而是要上訴並且儘速離境,上訴後才能在OOS這邊爭取到法律上的迴旋空間現在多半已經來不及,請儘速離境,以免狀況更加惡化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4-08-06 03:36:00原po發文時顯然已經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