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yeh (keepgoing)
2014-12-29 23:06:49=========================請依格式申訴,否則不處理=====================
申訴人:hyeh
被申訴人:supdoraking
不服之判決:栽贓分身 永久水桶
私信澄清亦避而不理
事由/經過:
我跟友人都對於j0958322080、tony160079等人之意見有對立看法
回文、推文的過程中版主來信說我開分身
問題是我們只是用同一個分享器而已
請問這種裁決是??!!
如果持同意見又用同網路就叫做一人開分身
那表示如果我真的用分身
只要一間一間網咖跑
就可以規避檢舉的意思?!?!
照這種邏輯 跟我們意見比較近的yamakazi、qwer88860、pionxzh等多數板友
也是分身?
請問這是什麼邏輯?
請參照 #1KdzUzwp #1KeLMl2V #1KeM0Nci 獲事件全貌同一IP,類似帳號,類似語氣,非分身是例外而非普遍狀況貴帳號懷疑我等帳號為分身 卻連IP證據都提不出來實屬大惑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