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退伍軍人

作者: d86249 (金羊)   2016-07-11 16:25:39
※ 引述《ptthoshen (ptthoshen)》之銘言:
: 各位大大好,我是今年退伍的義務役,加上折抵總共服了十一個半月,可是我打去淡江問
: ,他們說我只算一般生,不能加分,所以現在是都沒加分了嗎,求解
: 手機排版,請見諒
大原則,替代役、國防役、軍事訓練役雖然都是為國家服務但是沒有軍人身分
不適用退伍軍人加分和退伍軍人錄取名額
今年退伍有分成兩種
1.考試日期前退伍
a.105年5/23前退伍
依照各個學校的簡章日期,以原PO想要報考的淡江為例子
http://www.acad.tku.edu.tw/AS/news/news.php?Sn=1160
是以105 年 5 月 23 日為分隔線
你只要是105年5月23日前退伍的義務役都算是退伍軍人,可以享有加分優待。
此加分優待只能保有三年(義務役),一但曾以退伍軍人身分錄取此優待就失效(包括錄取沒
就讀)意即只能使用一次
b.105年5/23後退伍
視為以除軍籍的除役軍人,但不適用退伍軍人加分
備註:若報名時尚未退伍,其身分仍為「現役軍人」,僅能以普通身分報考,依規定不
得享受優待。
2.考試日期後才退伍
此身分是現役軍人,不適用退伍軍人,一樣是一般生
現役軍人如在民國 105 年 9 月底以前退伍或解除召集者,憑其部隊長出具之「退
伍或解除召集日期證明」准予報考。退除役日期在 105 年 9 月 30 日以後者,應憑
國防部(參謀總長署名)核發之「國軍官兵 105 年報考大專學校准考證明」,始准予
報名。
條件一:必須要在開始註冊(或開學)前退伍
退伍或解除召集日期證明通常是請人事開立,呈連長簽閱同意得可報名參加考試
假如你是志願役軍官就是往上遞一級,尉級軍官給校級主官批示同意,以此類推
當然原PO說他是義務役,所以連長同意就可以
作者: csjorte (阿災耶)   2016-07-11 20:54:00
作者: suzhouangry ((å´©æ½°))   2016-07-11 18:21:00
更正一下喔,替代役有些學校是承認退伍軍人身份的
作者: balcony5566 (陽台五六)   2016-07-11 17:35:00
我還以為只有在LOL板會看到你發文o'_'o
作者: lin820504 (植物物理治療師)   2016-07-11 16:56:00
好險我退了
作者: putow (putow2.0)   2016-07-11 16: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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