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發文請選擇適當類別

作者: BaBi (迅雷不及掩耳盜鈴)   2015-07-25 20:42:32
如題, 近日因放榜與大學入試結果出爐,
看板上文章漸多, 版主群無暇幫忙修正文章標題,
故經公告後, 仍有張貼文章時未選擇標題分類或分類錯誤者
將根據看板板規:
4.發文標題與內容請符合規定格式與類別。
文章逕行刪除
情節嚴重者將給予一次警告機會,
再犯水桶30天,半年內被水桶兩次(含)以上,得合併處以永久水桶。
BaBi
作者: BaBi (迅雷不及掩耳盜鈴)   2015-07-25 20:45:00
其實照板規寫本來就可以逕刪, 之前都是幫忙改標題...不過最近太多亂發分類或沒有分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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