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國立台灣海洋大學試場分配表及座位公布

作者: timmy50413 (提米)   2015-07-08 17:43:40
如題
筆試試場分配表:
http://admission.ntou.edu.tw/files/info-201507081054460399.pdf
筆試座位:
http://admission.ntou.edu.tw/files/info-201507081102590696.pdf
校址&交通資訊:http://admission.ntou.edu.tw/files/info-201507081122440930.jpg
http://admission.ntou.edu.tw/files/info-201507081125060055.pdf
試場館樓位置圖:http://admission.ntou.edu.tw/files/info-201507081107030571.jpg
筆試注意事項如下:
(1) 應試時請備妥【准考證】及【有效身分證件(有照片)】(如國民身分證正本或有效期
限內之護照、居留證、駕照或附有照片之健保IC卡)。
(2) 除准考證、身分證件及應考文具(工具)外,行動電話及其他物品均應放在臨時置物區
;且行動電話應取出電池或關機,手錶請取消鬧鈴功能。
(3) 考試科目如需使用計算機,本校將統一提供一般型計算機,考生請勿自行攜帶計算機
(4) 本校附近交通擁擠,請提早到校應試,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5) 准考證:需筆試且審查通過的考生,已於6月25日寄發准考證。若7月3日尚未收到准
考證者,自7月3日起可自行列印准考證。(http://exam.ntou.edu.tw) 收到准考證後請確
實核對准考證上各欄資料,並妥為保存,若有疑問,應儘速向本校招生組提出(電話:
02-24622192,分機1027),以免影響權益。
(6) 試務中心:當天設於延平技術大樓107室,筆試考生如需補發准考證,請於該日上午
8:30起攜身份證件親至試務中心洽辦。
(7) 為維護您的權益,應試前務請詳閱簡章附錄「入學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
(8) 常見違規情形如下,並依規定扣減分數:A.手機震動、鈴響或鬧鈴響:不論放置座位
上、身上或教室前後置物區均屬違規。B.使用自備計算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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