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申論題作答字數

作者: nhair (我的帳號無關頭髮)   2014-07-07 00:20:32
原文恕刪。看到推文有人講到那題配幾分就寫幾行,我想補習班老師的說法應該只是提
供同學一個參考,讓剛開始寫申論題的同學可以大概抓出一個範圍,知道自己一題的篇
幅應該控制在多少,而不至於寫太少或太多,而不是說非要寫到那個行數或字數不可。
從我以前考上轉學考,後來考上法研所、律師,到現在在補習班教書、改學生的考卷,
我對於答題篇幅基本的看法是:不要讓版面空洞的像是簡答題,這樣就好了,至於什麼
幾分要寫幾行這種說法,以我自己以前在研究所改大學部的考卷,還有現在改補習班學
生考卷的經驗,我可以很賭定的告訴大家,閱卷老師不會有那個閒工夫去算你有沒有寫
到25行,改考卷是很悶的,大家只會想在合理的時間內趕快改完而已。之前聽一位最高
法院的庭長講,說他幾年前出過律師的刑訴,全部改完之後,有個人拿了滿分(還是24
我也忘了),那個人寫不到一面滿(舊式的答案卷,不是現在二試那種的),但重點全
部命中,所以分數就都給了。
(順帶一題,前陣子還看到有人在國考版討論引法條可以不可以用"§",或是可不可以
用數字,我拜託同學,法條當然要寫數字,這樣在茫茫字海裡面辨識度才高,不能寫數
字這種說法是源自於直式作答的年代,現在沒這問題了;至於能不能用§,我覺得沒差
,一樣,沒聽過哪位教授說不行,而且閱卷老師應該也不至於那麼無聊特別注意你的法
條是寫「第123條」還是「§123」,甚至以此作為評分基準。)
說真的,有些題目的爭點就是那麼少,就算請老師來寫,也寫不到那個行數,如果硬要
湊到「標準行數」,這樣只能寫一些543去充版面,但問題是那些543也不在配分範圍裡
,寫了也不會有筆墨分數,而且,可能另外幾題很難,會花掉你更多時間,寫這些543
反而壓縮了自己寫其他爭點的時間。
至於一些解題書的篇幅,我想,有些解題書的篇幅很明顯叫做「詳答」,寫書的人可能
是希望讀者在看這一題的解答時可以一次就看懂,而不需要再去參閱其他書籍,這樣的
詳答寫一題可能要一小時以上,而且還要參考很多資料,顯然不是在考場上有辦法做到
的,所以看的時候自己要取捨囉~
作者: frankliang (法克梁)   2014-07-07 02:11:00
推!!
作者: JimmyWr ( jimmywr)   2014-07-07 07:42:00
謝謝前輩的指導
作者: ji3946ru83 (漁夫)   2014-07-08 03:43:00
謝前輩
作者: crocus75   2014-07-09 11:51:00
沒時間的時候還要寫那個第跟條真的很崩潰T_T
作者: uru4 (uru4)   2014-07-09 21:56:00
Tuei
作者: allen60157 (卡希拉斯)   2014-07-17 20:40:00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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