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更動patch之討論區

作者: poopoogm (很高很遠在我的世界)   2017-03-13 00:05:36
本公告為新板規patch發佈前之討論區
希望透過各位版友給予的建議,讓版規得以更完善,減少謬誤的可能。
對於本版版規所更新之內容請在本篇底下進行討論,歡迎大家提出自己的意見。
經由各版友的討論後決定最後版本,到時版規將以新公告的方式放在置底繼續服務大家。
本次內容更動部分之原文與相關內容如下 (#1OjK2NjZ)
變更部位由綠色文字標示
● 64 !36 2/28 poopoogm □ [公告] 板規更動 PATCH
┌─────────────────────────────────────┐
│ 文章代碼(AID): #1OjK2NjZ (ToS) [ptt.cc] [公告] 板規更動 PATCH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oS/M.1488273559.A.B6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73 Ptt幣 │
└─────────────────────────────────────┘
1. 更動或補充部分敘述之文字內容與順序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28天水桶,情節重大者文
章砍除並斟酌給予退文。精華區留底。
a. 引戰文:
1. 挑釁:被挑釁者須為當事人且內容須針對被挑釁者,檢舉方具效力;非當事人提
出,則檢舉無效。
2. 群嘲(地圖砲):單篇文章違規時須滿5人檢舉始具效力(且檢舉期限為第1人檢舉
後48小時內滿5人),檢舉人請簡述理由以供版主輔助判決,情節重大者板主得直
接介入處理。
3. 吵架:兩方或多方爭論相同議題且已經干擾其他板眾時,版主得介入調停,必要
時鎖定文章。
4. 人身攻擊:檢舉人須為當事人且須提出造成人身攻擊之部分以供版主認定輔助判
決。
5. 刻意引發筆戰:請尊重每個人發表意見的權利,你或許不同意,但也不必太刻意
酸言諷刺,違者加重處份。
6. 鬧板(刻意討噓等)行為:在版上製造混亂者,煽動群眾等,情節重大者通知批踢
踢站方處理。
7. 各種針對特定族群攻擊之行為,其中包含於文章內容、推噓文、簽名檔,宗教信
仰、學校、地域、種族、職業、性別、政治傾向(政治人物)等、暗示、影射、同
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註:以上項目除鬧板外為僅接受當事人檢舉,檢舉時請簡述檢舉理由以便輔助判
決,遇情節重大者版主得以介入處理。
更動如下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28天水桶,情節重大者文
章砍除並斟酌給予退文。精華區留底。
a. 引戰文:
1. 挑釁:被挑釁者須為當事人且內容須針對被挑釁者,檢舉方具效力;非當事人提
出,則檢舉無效。
2. 吵架:兩方或多方爭論相同議題且已經干擾其他板眾時,版主得視討論情形介入
調停,必要時鎖定文章並公告停止討論。
3. 人身攻擊:檢舉人須為當事人且須提出造成人身攻擊之部分以供版主認定輔助判
決。
4. 不禮貌發言:請尊重每個人發表意見的權利,你或許不同意,但也不必太刻意
酸言諷刺,違者加重處份。
註:以上項目僅接受當事人檢舉,檢舉時請簡述檢舉理由以便輔助判
決,遇情節重大者版主得以介入處理。
5. 群嘲(地圖砲):單篇文章違規時須滿5人檢舉始具效力(且檢舉期限為第1人檢舉
後48小時內滿5人),檢舉人請簡述理由以供版主輔助判決,情節重大者板主得直
接介入處理。
6. 鬧板(刻意討噓等)行為:在版上製造混亂者,煽動群眾等,情節重大者通知批踢
踢站方處理。
7. 各種針對特定族群攻擊之行為,其中包含於文章內容、推噓文、簽名檔,宗教信
仰、學校、地域、種族、職業、性別、政治傾向(政治人物)等、暗示、影射、同
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註1:韓國德魯伊(指原BB系列卡片為獸類)、雜種族等任何明示、暗示BB系列卡
片為獸類、皆屬本項範圍。
註2:小圈圈(OO)、護衛隊、親友團、護航等針對特定族群之攻擊行為亦屬本項
範圍。
2. 增加可能造成違規之文字敘述或範例
新增內容
p. 本版禁止不雅、粗俗等字眼用於推噓(箭頭)文或是文章本體。
更動如下
p. 本版禁止不雅、粗俗等字眼用於推噓(箭頭)文或是文章本體。
註:叫他人自慰、問候他人父母、明示或暗示性器官之文字等內容皆屬本條規範之。
作者: znmkhxrw (QQ)   2017-03-13 00:06:00
叫他人自慰 只好推了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peter0627 (biscuit)   2017-03-13 00:12:00
德魯伊玩個梗也算阿 有點太寬了吧
作者: quick511413 (湯包)   2017-03-13 00:14:00
那哪裡算玩梗 只是換個方式酸而已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塵)   2017-03-13 00:14:00
問個問題 目前有舉出 '例' 若新的非在例範圍內 而又有爭議的東西的處理法是?
作者: poopoogm (很高很遠在我的世界)   2017-03-13 00:17:00
註:叫他人自慰、問候他人父母、明示或暗示性器官之文字等內容皆屬本條規範之。以上只是舉例,新爭議詞出現時亦屬p條例範圍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塵)   2017-03-13 00:19:00
2.若例之後增設過多過廣 被質疑文字獄時(向上面已經有人質疑德魯伊了)時。要如何處理?
作者: quick511413 (湯包)   2017-03-13 00:19:00
有「等」就代表相關詞都包含了吧?
作者: poopoogm (很高很遠在我的世界)   2017-03-13 00:19:00
情節是否重大由版主群認定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塵)   2017-03-13 00:20:00
剩下我先睡了 明天想到再跟你說
作者: poopoogm (很高很遠在我的世界)   2017-03-13 00:20:00
如quick大大所言
作者: StevenZ (Arc)   2017-03-13 00:22:00
註那邊 可以用"包含但不限於" 這種說法
作者: syulide (德仔)   2017-03-13 00:27:00
如果是有關卡牌胸部的討論呢?
作者: poopoogm (很高很遠在我的世界)   2017-03-13 00:31:00
不要太誇張的話應該會開放閒聊區雖然是閒聊但仍在版規規範中若真的有太誇張之言論會視情況個案處理這點在閒聊區內文就已經提過了
作者: cimskp (イマジネイション=Free)   2017-03-13 01:37:00
請問,諧音有包括在內嗎? (不同音,但是是類似發音的?)上面寫的只限同音異字.. 擔心會有漏洞@@..
作者: poopoogm (很高很遠在我的世界)   2017-03-13 02:09:00
可以請你舉例一下嗎?舉例,絕不會偷桶你
作者: crazysun (阿吉)   2017-03-13 02:35:00
其實德魯依進化前是人耶北海望鄉鎮 之類的吧 記得之前有看過上面是諧音的例子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塵)   2017-03-13 08:00:00
草枝擺 山林涼 小歐歐
作者: peter0627 (biscuit)   2017-03-13 08:07:00
洨圈圈表示
作者: poopoogm (很高很遠在我的世界)   2017-03-13 09:04:00
草枝擺跟性器官有關,山林涼問候他人父母,小歐區(歐=O)以上都在條例p內
作者: cimskp (イマジネイション=Free)   2017-03-13 09:21:00
早上太睏,看著看著發矇到睡著..其實不一定是粗俗字眼,像是上面大大提到的也都是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塵)   2017-03-13 09:26:00
00:19的問題回答一下吧 thx 跟我第一個問題剛好是顛倒例問題
作者: cimskp (イマジネイション=Free)   2017-03-13 09:42:00
我回答嗎? 這對我來說有點困難.. (汗)
作者: PuzzleDragon (拼圖龍)   2017-03-13 09:44:00
玻璃心
作者: cimskp (イマジネイション=Free)   2017-03-13 09:47:00
諧音.. 假設"河蟹"是禁止詞語,用該詞表示"和諧"是否可以?呃,我打反了,是假設"和諧"是禁止詞語,用"河蟹"表達一時之間想不到合適的諧音字詞.. @@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塵)   2017-03-13 10:29:00
不是 是請版主回答 怎麼會找你 你只是板友 類似制衡型的顛倒問題
作者: cimskp (イマジネイション=Free)   2017-03-13 10:53:00
抱歉,我誤會了..
作者: poopoogm (很高很遠在我的世界)   2017-03-13 11:32:00
@online你的問題我不太懂,文字內已經說明a, b...等皆屬本項範圍,即代表若之後有其他類似文字都含在本項下之規範之規範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塵)   2017-03-13 12:09:00
我想一下喔 怎樣講比較好理解
作者: herochang ("心"病無藥醫)   2017-03-13 14:47:00
由版主群認定即可,就跟陪審團制度一樣。弄的這麼複雜可能需要一本[不雅辭典]了呀
作者: SCLPAL (看相的說我一臉被劈樣)   2017-03-13 15:20:00
雅典不雅典....(我自己走)
作者: poopoogm (很高很遠在我的世界)   2017-03-13 18:19:00
@online 是的 @herohang感謝建議
作者: pujos (lks)   2017-03-14 22:46:00
這種?!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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