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改判purpal水桶7天

作者: amigo30143 (小四)   2016-04-21 22:38:47
撤銷purpal板友經檢舉違反板規二、c未經同意修改推文之判決。
經purpal板友來信申訴本件判決,
違反板規二、c之部分
c. 刪除、修改推文
作者未經推文者同意擅自刪除、修改推噓文均違反此條板規
參考文章代碼(AID): #1Ji3Ewm1
若推噓文修改刪除為板主同意或板主所要求,不在此限
內容違規狀況下,先行刪除再徵求板主或原推文者同意時 不罰
其未經同意修改推文,係為避免宣揚、散佈外掛程式名稱。
經板主群討論後,決定提高板規一、b之適用標準,
所以認定p板友修改的推文含有外掛程式名稱-均違反板規一、b,
屬內容違規之推文,先行修改推文後經版主群同意改判不罰;
經修改之違規推文本次均不處罰,但日後相同情形,
不論原文是否違規之情況下之違規推文(即原文本身含外掛程式,
推文包含外掛程式名稱等,關於板規一、b所包含之事項等),
均為板規一、b之適用範圍,違規者水桶7天以上。
本則判決列入日後適用板規一、b之參考標準。
附加說明:以往原文含有外掛資訊,推文指出外掛程式名稱者,均未處罰,
今板工群提高板規一、b之處罰標準,將來違規推文均以提高後之處罰標準判斷之。
改判:
撤銷purpal板規二、c 水桶7天之部分;其餘判決理由及內容purpal未申訴,維持原判。
作者: lautmn (lautmn)   2016-04-21 22:42:00
既然他知道有關外掛會被桶 這樣不算明知故犯嗎?
作者: momoWade (新的開始)   2016-04-21 22:44:00
發步 ≠ 發佈(布)打錯 是散 不是發苗栗____ 不能說的鄉名 R.I.P.
作者: quick511413 (湯包)   2016-04-21 22:56:00
公堂之上不准提____
作者: dajyunlin (DJ藺)   2016-04-21 23:07:00
睪肌
作者: amigo30143 (小四)   2016-04-21 23:08:00
老母
作者: dajyunlin (DJ藺)   2016-04-21 23:08:00
雞不行,妳在我後面,沒經過我同意不准刪修推文,不過要肛請肛<3
作者: f7504261 (麻雀向前衝)   2016-04-21 23:19:00
X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abc0015 (怪頭)   2016-04-21 23:44:00
你們個樣子是有傷風化der
作者: pujos (lks)   2016-04-21 23:45:00
不用刪修推文啊你就直接硬插他前面就好(??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塵)   2016-04-21 23:50:00
別吵 上面推文都在我上面 以下推文也都在我下面
作者: yemmin (皐月)   2016-04-21 23:58:00
歪了…… 是說明知故犯這條要引用嗎,還是當作他不小心就把_____截圖進去了?
作者: dajyunlin (DJ藺)   2016-04-22 00:03:00
自己的ㄐㄐ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塵)   2016-04-22 00:05:00
作者: yemmin (皐月)   2016-04-22 00:06:00
檢舉樓上恐怖(?)連結
作者: on213308 (胖打)   2016-04-22 01:22:00
4x貓要來神魔板約跑了嗎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6-04-22 01:35:00
從文章中很難說他是為了秀外掛而PO文 沒刪修掉只是因為他認罪沒打算規避板規 而且他主動修掉關於外掛名稱的推文基本上也是出於善意 我是覺得沒惡意觸犯板規
作者: wappy   2016-04-22 08:34:00
推 on213308: 4x貓要來神魔板約跑了嗎
作者: poopoogm (很高很遠在我的世界)   2016-04-22 12:50:00
主動修掉關於外掛名稱的推文→本版可任意刪他人推文嗎?I dont think so~版規二C寫得很清楚作者未經推文者同意擅自刪除、修改推噓文均違反此條板規而且原po明知有外掛,還意圖修改他人提醒外掛之推文這不是明知故犯,那什麼才是明知故犯!?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6-04-22 22:28:00
你的時間軸上也有問題 他違反1-b的時間點是PO文當下而他修改推文的時間顯然是在PO文之後 要用此當證據說原PO違反1-b是明知故犯 顯然是不夠充分嘛拿幾分證據判幾分罪 這就是板主跟法官一樣該做的事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