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zboy (大頭)
2015-12-09 17:07:10違規內容:
文章代碼(AID): #1MNh3RiK (ToS)
推 a0972723495: 藍蛆永遠是藍蛆,看到頂新就高潮,想也知道腦袋有問 12/08 19:47
→ a0972723495: 題,跟他吵什麼 12/08 19:47
違規事項: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28天水桶,
情節重大者文章砍除並斟酌給予退文。精華區留底
a. 引戰文
1. 挑釁、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鬧板(刻意討噓等)
註: 此條板規除鬧板外為僅接受當事人檢舉,群嘲部份,單篇文章為五人檢舉即受理
檢舉人請簡述理由以便板工參酌,情節重大者版主得以介入處理。
五人檢舉期限為從文章發出後的48小時內累積滿5人。
2. 各種針對特定族群攻擊之文章、推噓文、簽名檔、暱稱,包含但不限於
宗教、學校、地域、種族、職業、性別、政治傾向(政治人物)等…
暗示、影射、同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判決:
過度的泛政治性推文
以及影射他人腦袋有問題
在此判決 a0972723495 引戰
引用板規一-A 水桶7天
板規雖無禁止政治性的推文
但若有過多的情緒性字眼或是攻擊引戰等詞出現仍會以一-A處理
作者:
harry901 (harry901)
2014-12-09 17:07:00年輕人終究是年輕人
為甚麼會出現那段推文阿......?他要去八卦版走錯路?
1A 不是要有當事人檢舉的告訴乃論嗎 我沒看到有檢舉耶是一個先上車後補票的概念?
作者:
harry901 (harry901)
2015-12-09 17:14:00檢舉又不一定要推文檢舉 還告訴乃論哩
判決內容也不是指鬧版 這應該可以申訴吧 0.0版規1a 不就限當事人檢舉嗎
作者:
evanade (二萌)
2015-12-09 17:19:00站內信不好嗎 030
作者:
harry901 (harry901)
2015-12-09 17:19:00有問題請洽小組長
作者:
weigod (威嘎)
2015-12-09 17:19:00打LOL阿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塵)
2015-12-09 17:25:00你知道檢舉可以站內信不公開嗎
作者:
ashon (敲敲門)
2015-12-09 17:47:00檢舉寄信是還要跟你報備膩?
作者:
shamus0309 (團團-LoveKotori)
2015-12-09 18:06:00走錯路的吧
有沒有人檢舉都可以判,有人私信檢舉也不會特別寫出來要質疑之前還是多看一些判例吧
作者:
ilovesola (iloveIdun)
2015-12-09 18:24:00話說這種推文在八卦就不會被桶?
作者:
garfunkel (聯盟德魯伊尋25人團公會)
2015-12-09 18:32:00去政黑就會被捅啦
作者:
bmmbmmbmm (ç§‘å¸å®¶)
2015-12-09 18:33:00政黑不是有個經典的桶人簽名檔XD
作者:
sisn (Shrinst)
2015-12-09 18:51:00八卦只有超貼之類的比較容易被桶,推文罵人沒看過被桶的…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塵)
2015-12-09 21:38:00每個版的標準跟方向不同R 不能這樣比
告訴乃論zzzzzz╮(╯▽╰)╭?誰檢舉還要打出來,那信是寄心酸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