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c0lincw臨時水桶處分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4-09-25 20:15:00
●50165 m36 9/25 jerry11006 □ [公告] chenhan 水桶+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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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K8vZ0ES (ToS) [ptt.cc] [公告] chenhan 水桶+退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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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該篇公告底下
推 c0lincw: 大快人心 09/25 12:42
→ c0lincw: 斟酌情形及嚴重性處以與主帳號同樣期限之水桶。 09/25 13:45
推 c0lincw: 我就說了 , 他們板務捅人是看你是哪邊的人 09/25 16:43
→ c0lincw: 而且也有其他板友這樣說啊 09/25 16:44
推 c0lincw: 噢對了,版規有說群嘲部分需要有五人或以上的人檢舉才算 09/25 16:47
→ c0lincw: 成立,我去檢舉區看了一下只有二位,檢舉我群嘲啊!請問 09/25 16:47
→ c0lincw: 這部分該如何去算呢? 09/25 16:47
該使用者和已水桶使用者chenhan使用同一IP上站 且言語中表示自己就是chenhan
j板主已向小組長提出多重帳號查詢申請
#1K8w28iI (Sub_GMobile)
【 查詢網友 】
《ID暱稱》c0lincw (HanZai) 《經濟狀況》清寒
《登入次數》474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131 篇 (退:0)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上次上站》09/25/2014 12:42:09 Thu 《上次故鄉》115.82.136.252
《 五子棋 》 0 勝 1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個人名片》c0lincw 目前沒有名片
【 查詢網友 】
《ID暱稱》chenhan (雪人怕冷) 《經濟狀況》清寒
《登入次數》211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30 篇 (退:1)
《目前動態》不在站上 《私人信箱》有新進信件還沒看
《上次上站》09/25/2014 12:37:23 Thu 《上次故鄉》115.82.136.252
《 五子棋 》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個人名片》chenhan 目前沒有名片
而敝人也在底下二度推文警示此行為有疑似違規
→ rehtie: 另外 Sub_RolePlay置底要求板主不可自行判定分身的規範 09/25 16:55
→ rehtie: 對本板已無約束效力 本板板主在有證據之下可以臨時依分身 09/25 16:56
→ rehtie: 條款處分 謝謝 09/25 16:56
→ rehtie: 我再說一次 你的行為不符合本站及本群組有關申訴之相關規 09/25 17:43
→ rehtie: 定 請依相關規定申訴 且也有違反板規六之虞 09/25 17:45
之後仍繼續推文
噓 c0lincw: 球員兼裁判阿 ZZZ 09/25 19:29
六. 分身帳號處理方法。
斟酌情形及嚴重性處以與主帳號同樣期限之水桶。
若於主帳號水桶期間確定使用分身帳號再次觸犯板規者,主帳號得以延長分身所
應處分之水桶期限,並將綜合之水桶時間加長一倍,其分身帳號並處以與主帳號
同樣期限水桶。
已水桶之使用者請他人代為發文、推噓文者,比照辦理。
依此條板規 暫時處以相同期限(224天)之水桶
待到帳號部查詢後 應依結果撤銷或重新計算處分期限
註:依據群組規#1HHiZSLg (ComGame-Plan)
當發生多重ID懲處時,若懲處名單中有人提出"並非多重ID的抗議"(不是分身)
對於user之抗辯,由於板主不具站長權限,能查詢資料有限,當有爭議時,
需將"多重ID判定",回歸給專業的帳號部查察,以權責區分。
請將該群疑似多重ID者,一併提交組務,由組務代轉帳號部去認定。
對於提出抗議的ID,除了疑似多重ID外若無其它違規,先行解桶(沒提出抗議的不用解)
若爾後經帳號部查出結果,提出抗議者確實為多重ID則水桶加倍且至少六個月。
若帳號部認定結果,並非多重ID或是無法判定,則需視為不同ID辦理。
你可以向小組長提出抗辯 板主會依規定解桶
但這邊也寫明了蓄意鬧上帳號部的處分 請勿存僥倖心態
作者: qwe20 (晴晴我愛你)   2014-09-25 20:16:00
辛苦了
作者: morphine1121 (高速バキューム)   2014-09-25 20:18:00
你誰阿亂么吉
作者: c871111116 (廢文死北七)   2014-09-25 20:26:00
你誰啊 不要幫組務版增加人氣好嗎(?
作者: strayfeather (phoenix)   2014-09-25 20:28:00
-1
作者: acopika (acoaco)   2014-09-25 20:29:00
不愧是龍王
作者: isacheng (方吉外拍攝影師)   2014-09-25 20:31:00
0~0
作者: dannyace (南瓜)   2014-09-25 20:32:00
龍王ㄝㄝ
作者: jerry11006 (_"_)   2014-09-25 20:33:00
本來不想出這條加重的QQ 看來龍王很火大0.0
作者: strayfeather (phoenix)   2014-09-25 20:34:00
它原本推文好像還好
作者: a90648 (小正)   2014-09-25 20:43:00
他原本推文就在那邊群朝和三不五時引戰阿原文被砍版主只留他的推文所以引戰部分不明顯
作者: evanade (二萌)   2014-09-25 20:47:00
如果你說明一下在等帳號部判決就好了,戳你同事是怎樣?什麼叫不想出加重,帳號部如果判定為True你不打算走板規?
作者: peterman167 (由藤毛)   2014-09-25 20:49:00
Fb也可以戳一下啊
作者: xbagayalox (升)   2014-09-25 20:50:00
還滿好笑的
作者: caca5566 (咖咖56)   2014-09-25 20:58:00
熄火熄火 現在可別戰啊~
作者: firstkiki (洛晴)   2014-09-25 21:14:00
紅明顯,板務處理實務上,板主是可以根據IP或其它方法認定分身(多重帳號)以板規處理的,畢竟帳號部查詢不是兩三天的事,有認定爭議再呈帳號部也可以
作者: Aw (sankiwailo疝氣外漏)   2014-09-25 23:02:00
基本上不露出馬腳就沒事 愛招搖就看板主要不要往上掀
作者: az61007 (塵世裡迷途的小書僮)   2014-09-25 23:50:00
借問一下 2F在說什麼 我完全看不懂 什麼亂么吉???
作者: selfet (無駄無駄無駄無駄無駄)   2014-09-25 23:55:00
樓上請google你誰啊 亂么吉
作者: Lizardon (我難過)   2014-09-26 02:05:00
一定新警察
作者: luke2 (路克2)   2014-09-26 02:44:00
所以 是桶幾天啊@@ 找不到
作者: isacheng (方吉外拍攝影師)   2014-09-26 02: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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