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於官方代言人的問題
板上有許多有踩到一-A-2的言論
目前我已經接獲板友整理的一些檢舉
現在工作較忙,可能要明天早上下班後才有辦法處理
另, BlackZap之水桶期於明日一併執行,
目前確定的有1-A-2違規,其餘部分我會與版主群討論後一併判決
歡迎您參予討論、提供意見
但若您再發一篇類似的文章就必定會有鬧板/明知故犯的違規事項
還未判完整,因我認為需要與版主群討論
*補充: BlackZap該文備份於z-20-1-35
這邊說一下簡單的立場
不管罵人是罵狗罵大便都是罵
這一點從這次改版時就有了
#1Jlx-AHn (ToS) [ptt.cc] Re: [公告] 多人水桶 部分改判
罵卡片不在此限 (EX:木巫這豬女 , 伊登系列........)
這次代言人以該團員之真實姓名代入卡片,故認定合乎一A2之引用
沒有收到檢舉我們沒有主動處理 板主群這邊有責任這我們不會逃避
現在已經有檢舉我名明早會一併處理
之前也有過對於代言人過度謾罵之文章以及判例
文章代碼(AID): #1IxLclC7 (ToS) [ptt.cc] [公告] loislowry 水桶28日+劣1
原文在 z-20-1-34
中間有些尺度我認為需要討論跟公告
但 罵 特定族群 為 狗
這條件成立時,還是有違規的
基本上"通篇謾罵"、"多次刻意、貶意"的狀況一定會有罰則
#1JXjOJWX 這篇11頁時我有說過這樣的想法,基本上我也認為會這樣走
板主群需要一點時間,有問題真的可以寫信來
用板面來討論這樣的事情有不合適的地方
這篇發的很匆忙,我還要下去產線弄機台
感覺會有所缺漏,希望各位包含一下 Orz
=====以下為未定案=====
目前有在考慮是不是要部分引用八卦的謾罵板規
(對於遊戲公司/活動代言人要做1-A-2例外)
但是都還在討論中 在這邊這樣講了之後又不能實行我也很困擾
但是今天感覺的到很多人有疑問需要來講來表達
先發出來討論,我們也會參考各位的意見
萬分感謝 m(_ _)m
板規有問題需要推動修定跟完善
但真心希望尊重整個板,不要讓板上亂起來QQ
以下為板規文字: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28天水桶,
情節重大者文章砍除並斟酌給予退文。精華區留底
a. 引戰文
2. 各種針對特定族群攻擊之文章、推噓文、簽名檔、暱稱,包含但不限於
宗教、學校、地域、種族、職業、性別、政治傾向(政治人物)等…
暗示、影射、同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以下為八卦板對於謾罵之板規
第七條:[挑釁、謾罵]
 ̄ ̄ ̄ ̄ ̄ ̄ ̄ ̄ ̄ ̄ ̄
‧ 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
視、引戰之文章,一律退文且加給半年水桶,自刪文章者水桶一年。
‧ 前項所說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公眾人物、政治人物等,對於政治族群(含其代稱)及非
具有本國國籍者等族群之謾罵推文不予受理;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責,勿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