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洗板案說明 道歉

作者: ttnakafzcm (燦's)   2014-04-26 21:29:21
好吧 我也是個小版版主 有些事情我想說一下
※ 引述《bradyaraoy (靜)》之銘言:
: ※ 引述《jerry11006 (竭力夭夭洞洞溜)》之銘言:
: : 關於這次的洗板案
: : 因為B大的創作 以前連續多(天)次被洗板推爆
: : 有礙到其他板友的正常閱讀
: : 所以我除了懲罰違規者
你認為礙到其他板友閱讀 但有些人不這麼認為
你有先找其他版主討論過嗎 ToS 3個版主不是掛假的好嗎
又不是向我自己一人當版主 不要太帶入自己的主觀意識
這我覺得是當熱門板版主的要點之一
你可以找其他版主討論過後再做出判決 相信應該沒有像現在大家那麼生氣
: : 做了一個錯誤的決定 把原作的文章歸零
: : 積極的想把事情做好 沒想到越做越糟
: : 忽略了 原PO正常的推文量
: : 深感抱歉
關於推文歸零這部分 這設定其實會對於板上會有重大影響的
請問你為何自己一人就決議做出這樣的設定呢請問?
做事情前多想想沒那麼困難吧 如果是經由版主群討論過後決議歸零在發出公告
相信板眾們會比較心服口服
: : 新手上任,想積極的把事情做好,卻一直越弄越糟
: : 因為彌補被我砍掉的正常推文量
: : 我利用板主權限去把它推回來
你錯誤設定了推文歸零 但是並不代表你可以使用板主權限洗回來
我個人認為這是非常不妥的
就跟先砍了你一刀 在跟你說對不起然後把你送醫 這樣的道歉有用嗎
這件事本來就不該隨便發生
: : 希望可以彌補我做的缺失
: : 因為是為了補救原PO的推文量
: : 所以動用板工權力去推的,希望板友們不要因此認為是洗板
: : 也因為水桶後不能處理板務(包含任何修文、發公告等)
: : 所以希望能有其他補償方案
: : 推文的部分我會請原PO幫忙刪除!
: : 希望大家能緩和一下情緒!
: : 我真的是很希望能為板上盡一份心力的!
補償方案? 我個人是不太喜歡動用版主權限連推 我都會故意選加註
你這樣推回來 我也會認定你是在洗板
既然你都自捅了 就乾脆請假幾天沉澱一下如何 反正也不能處裡板務不是嗎?
: 時間可以磨去稜角,您可能要換上鋒利一點的砂紙。
: 如果版主認定這篇文章無關版旨的話請告知,我會自己刪除。
這邊我也同意
這篇文打了很久 雖然這跟ToS無關 但是我希望大家要思考一下
作者: diefish5566 (LOL板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4-04-26 21:30:00
你的信箱應該沒壞吧
作者: bluelamb (藍羊)   2014-04-26 21:30:00
你幫靜備份 他都自刪了...<囧
作者: ttnakafzcm (燦's)   2014-04-26 21:30:00
痾 那我把引言刪除
作者: talrasha (拉拉)   2014-04-26 21:31:00
別再路過了...
作者: Rindou (雨宮林道)   2014-04-26 21:31:00
偷備份XD
作者: bradyaraoy (靜)   2014-04-26 21:31:00
我已經改用站內信了XD 抱歉
作者: watasiku (Do My Best)   2014-04-26 21:31:00
這就是傳說中的公然鞭屍嗎wwww
作者: QJP0518 (Lost Souls)   2014-04-26 21:31:00
他哪有自桶 根本都取消了
作者: QJP0518 (Lost Souls)   2014-04-26 21:32:00
板主開大無敵了好嗎
作者: ttnakafzcm (燦's)   2014-04-26 21:32:00
恩 其實我覺得這議題有點重要 不管是當版主還是當主管靜 抱歉 我把你的部分先行刪除了><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4-04-26 21:32:00
有夠無聊 你講的東西在上一篇推文都講過了 又發一篇幹嘛?
作者: BLUEKING (陌)   2014-04-26 21:33:00
快變系列文了
作者: qq1030 (秋八月)   2014-04-26 21:33:00
你哪位啦 站內信好嗎
作者: Seirra (ゆこ )   2014-04-26 21:33:00
X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4-04-26 21:33:00
每個人都來一篇"我覺得"你說好不好?
作者: talrasha (拉拉)   2014-04-26 21:34:00
么吉發了又發 下面跟上
作者: qq1030 (秋八月)   2014-04-26 21:36:00
繼什麼續 直接檢舉了啦 無視板規還小板主咧
作者: qq1030 (秋八月)   2014-04-26 21:39:00
靠杯 板規好像沒說不能回公告 先推回來好了
作者: chuegou (chuegou)   2014-04-26 21:39:00
樓上XDDDDD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4-26 21:40:00
有事嗎??
作者: bradyaraoy (靜)   2014-04-26 21:40:00
樓上好久不見ㄟ
作者: a3225737 (Hong/轟哥/Hsiaoboyo)   2014-04-26 21:40:00
XDDDDDDDDD
作者: spellcaster (Reveries)   2014-04-26 21:41:00
我是覺得這些已經不用重複了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4-26 21:42:00
好久不見 板主竟然換這麼快...
作者: iamlazy (我是懶人)   2014-04-26 21:43:00
當任門板版主
作者: ice0514 (五子)   2014-04-26 21:47:00
回應一下 QJP 我請他解桶做好說明,在水桶期限結束前他不會有其他個人立場的發言和發文,都是板務立場才對
作者: ice0514 (五子)   2014-04-26 21:48:00
自桶不能當作板務免戰牌
作者: foreverk (文藝青年)   2014-04-26 21:48:00
請其他版主協助說明就好了,哪有甚麼免戰牌問題,要不要
作者: ttnakafzcm (燦's)   2014-04-26 21:49:00
當然是不能當免戰牌沒錯 只是個建議囉
作者: beastlcc12 (獸皇)   2014-04-26 21:49:00
版主 OP
作者: foreverk (文藝青年)   2014-04-26 21:49:00
做而已,自請又解只是留人話柄
作者: ice0514 (五子)   2014-04-26 21:52:00
讓他說明清楚我認為比"每次"都讓別人出來說明重要
作者: foreverk (文藝青年)   2014-04-26 21:55:00
這樣做的後果就是"版主自請又解開無敵"被講到卸任囉
作者: foreverk (文藝青年)   2014-04-26 21:56:00
說明完再自請也行,請其他版主協助也行,何必選個留話柄的做法,除非其他版主不想幫忙躺這渾水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4-26 21:57:00
哇嗚 偉大的前板皇出來開示了XDDD
作者: hao1992 (瑪弟)   2014-04-26 22:58:00
是看板娘娘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4-04-26 23:04:00
如果叫我或藤毛幫忙解釋 不是更奇怪嘛= ="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4-04-26 23:11:00
哪有奇怪? 一個版主的判決有爭議的時候 其他人要跳出來說明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4-04-26 23:13:00
不管是要挖坑還是擦屁股 至少表達了其他版主的意見
作者: somebody1025 (火哥)   2014-04-26 23:14:00
中肯推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4-04-26 23:16:00
我和五子說的解釋/說明是來自j版主的意見 不是指我自己的
作者: trollfrank (戳法黛妃)   2014-04-26 23:24:00
舞子prpr
作者: aova (鰻魚♥張根碩)   2014-04-26 23:45:00
公告可以回喔?
作者: foreverk (文藝青年)   2014-04-27 00:09:00
標記是J版主的說明,一次講完就然後由其他版主代發,怎樣也比自請又解還好,不然就不要搞自請這種東西
作者: wadeedaw (wei)   2014-04-27 00:29:00
中肯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4-04-27 10:20:00
其實對判決做說明是版主的職權與責任 版主被水桶並不會失去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4-04-27 10:21:00
發言權限 所以他自桶之後還是可以自己出來說明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4-04-27 10:22:00
這並不違背自請的意義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4-04-27 10:25:00
版主在執行版主職權時才有版主身份 平常發言則和一般版眾無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4-04-27 10:26:00
異 被水桶的版主只失去無關版務的發言權 但版務管理權限不
作者: rehtie (萬籠蒸煮)   2014-04-27 10:28:00
受水桶影響 這也是五子所說不能作為版務免戰牌的依據
作者: ice0514 (五子)   2014-04-27 14:22:00
@qa17b:我已卸任板務,請不要再私信我,不然我會檢舉你騷擾~
作者: gunhit1104 (伊森韓特)   2014-04-27 14:59:00
不會站內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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