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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板規 1-h
h. 偷渡文者偷渡一項違規事項(抽卡/健檢/徵友)者,水桶7-14日
註:此條板規為,單篇文章為三人檢舉即受理
檢舉人請簡述理由以便板工參酌,情節重大者版主得以介入處理。
三人檢舉期限為從文章發出後的48小時內累積滿3人。
原先在s前版主管理時
並未訂立三人檢舉部分
但在i前看板娘、p前板皇(此時b前板主現任義務役並未管板)協助管板時
也發生了對於偷渡文的爭論
簡單舉例:
[健檢] 馬妲隊該如合組呢?
各位板眾好,在下昨天抽到了妲己,想配合三巫改組馬妲隊!
下略……(我這標點符號用對喔XD)
此時板主群傾向板規處理之,畢竟板規抽卡文要五張,且板主們無法揣測發文者之看法。
而在那次當下板眾便有對於如此是否是文字獄的討論,
也因此板規對於偷渡增加了三人檢舉的部分!
為何呢?
那就先從為何規範偷渡文說起,
在偷渡抽卡部分
人都有虛榮心想炫耀
人都有忌妒心不滿他人
在偷渡徵友部分
因為當時板規有限制徵友
甚至假板友文真徵友文
人都會為了便利尋求方便之道
在偷渡健檢部分
純脆是希望板友組隊方面統一用健檢
且健檢文有時間限制
不希望濫用空間
也因此訂立了偷渡文規範
更因此在那次後,訂立了三人條款。
板主也是人,標準總有與世俗看法不一的時候,藉此限制板主權利,並思考判決準則,避免落入文字獄的窠臼
回到最後這篇文章,在下認為算是踩線在偷渡文章的,
不過j現任板主最初引用抽卡文規範算是有點誤判,
也因此希望板眾給予多點建議,我相信j板主也會給予適當回應的
(記得要回應啦!)
以上
(按,打一堆字暈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