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ce0514 (五å)
2014-02-22 11:09:31依組務判決
文章代碼(AID): #1J1qyC-B (Sub_RolePlay)
[判決] qa17b 申訴 ice0514 (ToS) 案
板規原文中未明文規定警告二次時之處理方法
貌似是之前修改板規時有移除未補回...(飛踢刀
依當時判案時版本依據為主。
現已於板規五中修正
原:
五.多次觸犯板規以及累計多篇違規文時之處理方法。
該使用者若非第一次觸犯板規,則以以往之水桶次數加倍其該次之水桶時間,一回
水桶公告即加倍一次,二回水桶之公告則為四倍該次之水桶時間。同理,公告三回
之水桶,則為八倍。
現:
五.多次觸犯板規以及累計多篇違規文時之處理方法。
該使用者若非第一次觸犯板規,則以以往之水桶次數加倍其該次之水桶時間,一回
水桶公告即加倍一次,二回水桶之公告則為四倍該次之水桶時間。同理,公告三回
之水桶,則為八倍。註:警告兩支併入七天水桶
原判決案文章
文章代碼(AID): #1I-miE2W (ToS) [ptt.cc]
原Qa17b判決內容如下:
人身攻擊警告一次
1 m 6 1/03 bradyaraoy □ [公告] idow qa17b 警告乙次
第二支警告,水桶七日
寒假期間加倍為14日
改判為:
警告一支,寒假期間加重為七日
原靜板主公告之警告未消除
1/03 bradyaraoy □ [公告] idow qa17b 警告乙次
其水桶期應為2/12-2/19,現已2/22
超額三日,未來若有違規水桶時得減三日水桶期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2-22 12:49:00明明自己有瑕疵 死都不改判 然後就會推卸責任 呵呵
作者:
Rindou (雨宮林道)
2014-02-22 13:07:00不意外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2-22 13:14:00水桶判決本來就該給個合理的理由不是嗎?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2-22 21:03:00板規就不存在的規定硬要拿來當處罰依據真可笑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2-22 21:05:00判決理由不能服人就把責任推給其他裝死的板主 我有說錯? 真可悲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2-22 21:11:00現在又要腦羞亂入罪了? 不要自己也有錯還死不承認好嗎?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2-22 21:12:00哦 我忘記板皇有眾多支持者 不能隨意冒犯了XDDD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2-22 22:11:00所以板規ㄧ直都有第二支警告合併成水桶? 我從頭到尾都在申訴該徵點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2-22 22:12:00我有否認自己違規?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2-22 22:13:00你來改判處理是因為小組長的判決吧? 你根本就不認為自己判決有問題阿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2-22 22:17:00我申訴的點是 明明板規有漏洞 你卻堅持自己判決沒有錯 問題是板規本身就有瑕疵 你的判决卻沒瑕疵?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2-22 22:18:00講到最後你直接把問題推給別人 我有講錯?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2-22 22:24:00你ㄧ開始直接警告加倍成水桶 有後來的問題? 你還有臉說自己的判决沒錯?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2-22 22:47:00我對現在判的沒有不滿阿 我不滿的是你明明就能修正的問題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2-22 22:48:00我講了一大堆理由 然後直接打我槍 叫我去找別的板主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2-22 22:52:00換做是你 你不會不滿? 我ㄧ開始用理性的溝通最後得到的是這種回應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2-22 22:55:00你如果ㄧ開始就不爽改判 幹嘛不直接叫我申訴 浪費ㄧ堆時間解釋?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2-22 22:57:00我只是在表達我不滿你處理的態度阿 你可以直接無視阿 反正你處理的態度不就這樣?
作者:
qa17b (聖猿降臨 眾酸退散)
2014-02-22 22:59:00處理不了就把責任往外推 阿不是很會坦?還是你覺得我沒資格批評你的處理方式? 呵呵
作者:
g29050 (可憐的書豪)
2014-02-22 23:08:00版主們辛苦了
作者:
aydybuv (=.=)
2014-02-23 16:21:00不是第一天看到奇怪的判決理由。
作者:
idow (Isamu)
2014-03-14 11:13:00腦羞就能崩潰亂罵人唷 嗯 受教了
作者:
idow (Isamu)
2014-03-14 11:19:00明明就正常解決了還在跳針 XDDDDDDDDDDD 頗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