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sleepybaby 水桶3個月

作者: peterman167 (由藤毛)   2013-11-14 00:59:28
違規內容:
作者 sleepybaby (睏寶) 看板 ToS
標題 [情報] 【碑紋騎士追緝令】2400
時間 Thu Nov 14 00:00:26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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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acebook.com/tos.zh?fref=ts
神魔之塔全球突破 800 萬下載慶祝活動】
直至晚上 12 點,經過 24 個小時的漫長戰鬥,完成『碑紋騎士追緝令』的次數已經達到
249,518 次!
很可惜雖然魔法師們擊殺的碑紋騎士不到 25 萬但小編已經明顯感受到了大家想要討伐
碑紋騎士的決心,所以小編這邊特別替玩家們爭取獎勵,公司同意開出首例只要今日有
參加擊殺碑紋騎士的活動並且排行榜有紀錄的玩家們一律送出以下 5 樣獎品
所有成功通關的召喚師將會得到神秘獎賞,獎賞包括:
- 突破 5 萬通關次數獎賞:瘋頭 1 隻 【已達成!】
- 突破 10 萬通關次數獎賞:魔法石 2 粒 【已達成!】
- 突破 15 萬通關次數獎賞:魔法石抽卡機會 1 次 【已達成!】
- 突破 20 萬通關次數獎賞:鬼魅萬年靈魂石 4 隻 【已達成!】
- 突破 25 萬通關次數獎賞:人面怪鳥 1 隻 【未達成!】
所有獎賞將於 11月15日(五) 派發,獎賞可於重登遊戲後於 [社群] > [獎賞] 獲取。
大家覺得有沒有可能結果是這樣?
沒達標還是送獎品
反正數字都隨他講
我相信官方要是這樣做
鄉民們一定感動的跪下來狂舔MH的覽趴
殊不知這一切都是MH的陰謀
違規事項:
一-a、一-c、四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28天水桶,
情節重大者文章砍除並斟酌給予劣文。精華區留底
a.引戰文
1. 挑釁、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鬧板(刻意討噓等)
註:此條板規為僅接受當事人檢舉,群嘲部份,單篇文章為五人檢舉即受理
檢舉人請簡述理由以便板工參酌,情節重大者版主得以介入處理。
五人檢舉期限為從文章發出後的48小時內累積滿5人。
2. 各種針對特定族群攻擊之文章、推噓文、簽名檔,包含但不限於
宗教、學校、地域、種族、職業、性別、政治傾向(政治人物)等…
暗示、影射、同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c. 造謠
發表、轉載、散佈不實言論之文章,推噓文亦同,若為文章則原文刪除
四.違規文章自刪或修文者,自發文起五分鐘內處理者不罰.蓄意違反板規者不在此限
如有特殊情況,自刪者根據回收筒證據視情況為規避板規,加重刑罰
判決:
同時違反了一-a鬧板、一-c造謠,且又自刪欲逃避刑責違反板規四
時間 Thu Nov 14 00:00:26 2013
※ Deleted by: sleepybaby (61.231.46.75) 11/14/2013 00:07:06
雖及時來信板主表示對各位板眾的歉意,原應處以劣退處理
但應考慮到其及時有悔意,因此
sleepybaby 水桶三個月
仍有再犯,劣文並永久水桶處理。
並附上原作者之道歉信
作者: QJP0518 (Lost Souls)   2012-01-14 01:00:00
作者: BigGGisMe (BGIM)   2012-01-14 01:00:00
還是要噓
作者: gilerby (gilerby)   2012-01-14 01:00:00
三個月+被白爛朋友鬧過 給推
作者: BLUEKING (陌)   2012-01-14 01:01:00
再嘘!
作者: Zecloud (不曾相遇是最好的救贖)   2012-01-14 01:02:00
交友不慎怪誰
作者: Darksto (Mr. D/C)   2012-01-14 01:05:00
出事怪別人就好了嗎
作者: sleepybaby (睏寶)   2012-01-14 01:06:00
我自己也願意進桶反省了 有被騙到的人跟你說聲抱歉
作者: peterman167 (由藤毛)   2012-01-14 01:07:00
X婀,我還在輸入指令你就別講話了= =
作者: Seirra (ゆこ )   2012-01-14 01:11:00
沒跟到 發生啥事@@
作者: peterman167 (由藤毛)   2012-01-14 01:11:00
我整篇po出來了XD
作者: luke2 (路克2)   2012-01-14 01:12:00
後面那一段沒打啊
作者: i72103900 (輕鬆點)   2012-01-14 01:14:00
哈哈 看了好好笑
作者: peterman167 (由藤毛)   2012-01-14 01:14:00
對吼他隔太遠我忘記貼
作者: sa103446 (阿Sam)   2012-01-14 01:16:00
群嘲是迅速XX的捷徑
作者: gary360 (三百六)   2012-01-14 01:16:00
聽說這篇有引戰@_@沒跟到不知道
作者: peterman167 (由藤毛)   2012-01-14 01:19:00
已補上
作者: everemember (風飄)   2012-01-14 01:31:00
作者: Lizardon (我難過)   2012-01-14 01:33:00
哈,如果是被鬧,這種朋友(?)你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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