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 RT ] 請問一下RT前輩們

作者: nevil7851 (米尼翹屁星人)   2020-07-18 01:23:35
在專業分工越來越細的年代
還存在著別人來做我們的事才是奇怪的現象
一直以來
我們老是強調我們有多專業(各職類都是不是嗎?)
我們的專業只能由我們來做 ...等
所以才會請託各界立法各個治療師法
為的是保障大家的工作權
直接回答問題
呼吸治療師法 第二章 第14條
呼吸治療師執行業務時,應製作紀錄,並於紀錄上簽名或蓋章,並載明下列事項:
一、病人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及地址。
二、執行呼吸治療之方法及時間。
三、醫師指示之內容。
相信你一定有找過法條
的確沒有明定非呼吸治療師書寫紀錄的罰則
但這社會上的法律是這樣的
你的判決是由非醫學背景的法學人士判的
即使會參考醫學專業鑑定証詞 參考同儕醫院
試想一下情境 當有事要上法院時
法官一問 :
呼吸治療師紀錄通常由誰書寫?(呼吸治療師)
案發當時呼吸治療紀錄是誰寫的?(護理師)
案發當時調整或訓練的行為是誰做的?(護理師)
問第三方醫院 你們也是這樣嗎?(沒有!我們都是專業分工,據實紀錄)
這下啞巴吃黃蓮
的確現在有很多醫院私下做法還是小事或夜班假日護理師動手
之後再由RT補紀錄 但誰敢承認?
甚至要人家直接做RT的事 寫RT的紀錄?
幫你調 幫你try 就不錯了檯面下大家心照不宣
老實說 貴單位RCW的護理師才是聰明人 沒紀錄 才沒證據
叫你去幫其他職類紀錄簽名 即使是醫師的指示下 誰願意?
整件事最根本的問題就是醫院人力政策
夜班或假日只能以on call方式值班
所以無法每件事都跑 才會產生這些畸形的現象
不然照法規每件事都call RT出來才是對的
自己業務範圍內每件事本來就是我們要親自去做
不要職場自助餐
「小事有人幫忙完成不要call我最好 但爭取該有的我也都要」
如果連我們自己都妥協 甚至認同前貴院那種畸形的職場生態
那才是這個職類的悲哀
也不用去吵要爭取什麼了
反正誰都可以做 醫師指示下就行...
當你的工作可以由別人來完成 甚至幫你紀錄
那我們要幹嘛? 或 要我們幹嘛?
※ 引述《zaph4 (zaph4)》之銘言:
: 想請問板上的呼吸治療師前輩/同行們
: 有哪個法規有明確指出RT sheet僅能由RT記錄,其他人員不能書寫?
: 目前查了一些都沒明確寫出
: 政府行文內容也很籠統
: 總是一句仍須依個案情況評估...有講跟沒講一樣!(怒
: 之前待過的區域醫院的經驗是
: 有時候醫生很早出現查房說要幹嘛幹嘛,白班RT還沒上班,大夜全院又只有一個
: 所以常常nurse會先執行並且在RT sheet上蓋章
: 之後等我們去病房後再跟我們說剛剛醫生有order說要try這樣,讓我們去評估一下try的
: 情形
: 本來覺得一切都很合理正常
: 但到了RCW卻覺得好像每件事都要分清楚
: RCW是純白班,周日+小夜大夜是值班on call
: 現在就在吵RT sheet僅能由RT記錄,護理人員寫是違法的(違什麼法又說不出來,只說怕
: 會被告)
: 又不是叫他們寫假的,書寫真實的記錄是在怕什麼??
: 有沒有前輩們遇到相同的問題?
: 可以幫忙提點一下有哪個法規說到RT記錄的相關規定
: 在這邊先說聲謝謝!
: 目前也有詢問公會了,還在等回覆中
: 總覺得RCW真的是..........
: 唉...
: 馬的賊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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