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精神醫學部誠徵就業服務員

作者: peterchacha (哞哥)   2020-04-25 10:06:46
【徵才】臺北榮民總醫院徵求就業適應方案 就業服務員
臺北榮民總醫院精神醫學部社區復健精神科
招收就業服務員公告
一、主旨:本科承辦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就業服務計畫,需招收就業適應方案就業服
務員1名。
本次招聘必要條件如下說明:
已取得就服員資格認證 或 繼續教育已完成認證者
才符合招聘資格
已取得就服員資格認證 或 繼續教育已完成認證者
才符合招聘資格
已取得就服員資格認證 或 繼續教育已完成認證者
才符合招聘資格
(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經擔任過就業服務員,需取得勞動部就業服務員資格認證更新公文(繼續教育)方能進用,
最快自5月中起聘;
若為新任就業服務員,須於5月進行資格認證審核,最快自6月初或收到認證公文後起聘。
二、就業服務員需具備條件如下:
(一)符合下列1.至4.點中"任一"條件者:
1.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
、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者。
2. 非屬前款相關科系所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一年以上,
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者。
3. 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者。
4. 取得就業服務員乙級技術士證者
(二)熟悉並會使用電腦Word, Excel, Powerpoint 等軟體,個性成熟具彈性、配合度佳、
機動性強、反應機靈,具工作熱忱者。
三、就業服務員工作契約期間最快自109年5月中至109年12月31 日,視工作狀況及勞動部
核定補助而定是否續聘。
上班時間:週一~週五
9:00~17:30。
四、就業服務員工作內容:
(一)在本科醫療團隊成員帶領下,就業服務員需於現場輔導精神障礙或其他身心障礙患者
之就業工作,一年約服務30案左右。依據勞動部規定,所有個案一個月最少須現場訪視一
次。
(二)負責就業促進方案、職業復健相關醫療業務之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工作,接受醫療團
隊與督導人員之督導,參與相關之科內醫療團隊會議、進修課程以及相關會議。
(三)需撰寫簡易公文、核銷、協助辦理團體、方案報告與申請相關事宜。
五、薪水待遇:
依勞動部規定辨理,就業服務員:月薪37911~39906元
六、 有意者請於109年4月30日前以email將履歷(包含個人資料、學經歷、大學畢業證書
影本、成績單、條件中各式證書或時數證明影本、工作史及自傳)寄至[email protected]
il.com收
※ 收到資料後將通知資格符合者前來參加面試,資格不符者將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 面試時間將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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