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no4022 (eno)
2025-05-21 20:43:12一、本板討論核心係為中文幻想小說(以中文創作,並融入
虛構元素的敘事作品),並允許討論其創作者、其改編
衍生作品、其周邊商品。
無關本板討論內容的發、回文初犯刪文警告,再犯禁言
5日,適用累犯條款。
二、本板規應置底;板規置底期間,板友發、回及推文均視為
已閱讀並同意遵守板規規定。
三、PTT 為學術論壇且本板非成人看板,未成年人亦得閱覽,
故不得發表中華民國法律禁止未成年人閱覽之內容;包含
但不限於色情、暴力、血腥等行為之直白描述。違規者禁
言30日。
四、禁止對特定或不特定板友有謾罵、嘲諷、挑釁、騷擾等行
為,初犯禁言5日,適用累犯條款。
五、轉載他板文章應事先取得被轉文者同意,並應於文章載明
有獲得同意。違規初犯禁言 3日,適用累犯條款。
被轉錄之文章內文及其推文若違反本板規定,由轉載文章
者負責,由轉載文章者接受違規之處分。
六、未經同意,不得於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地址或
其他任何非經本人公開之個人資料。違規禁言30日。
註:即使被公佈者的上述個資能在網路搜尋得到,即便是
當事人自己在網路公開發布,只要未經當事人同意在本板
公開,發布於本板都屬違規。
個資之真實性由檢舉人舉證。
是否取得同意由被檢舉人舉證。
如未舉證,板主會私信限期舉證,逾期未舉證者視為無證據。
七、未經同意不得公佈他人在其他看板的文章、水球或私信內容;
即便內容無涉當事人個資,但未經當事人同意都是禁止提供文
章連結或代碼、提供文章截圖或複製文章文字等情形。違規禁
言15日。
八、發文討論不應在稱呼上刻意貶抑對方,這不是交流應有的態度。
禁止對現實自然人、現實法人團體(包含加入團體之人)冠以不雅
稱呼。違者禁言 3日,適用累犯條款。
舉例:青鳥、小草、小粉紅,沒有違規。
憨鳥、雜草、426,有違規。
註:對板友有不雅稱呼,依第四條規定處置,非依本條。
九、發、回、推文之內容應具體充實;如有空白文、注音文或內容
意義不明之情事,違者禁言 3日,適用累犯條款。
十、發、回文不得在標題劇透作品內容(俗稱暴雷),會影響他人閱讀
樂趣。違者禁言10日,適用累犯條款。
未使用[實況]之分類之文章,發、回文的內文不得劇透(暴雷)
作品內容。但有事先提醒並保留足夠間隔空白,足使板友不致於
入內閱讀就被劇透者,不罰。違者禁言 3日,適用累犯條款。
未使用[實況]之分類之文章,推文有劇透(暴雷)之情事,禁言
3日,適用累犯條款。
已完結超過一年以上之作品,不適用本條規定;板友不得主張被
文章內容或推文劇透(暴雷)該作品之內容。是否完結超過一年
由當事人自行向板主舉證。
註:使用[實況]作為分類的文章,內容即為該作品近期進展。
不想被劇透,就請不要去點開[實況] 文章入內閱讀。
十一、發、回文者不得修改或刪除其文章底下之推文,違規禁言7日。
若當事人有表示是誤刪或APP異常並公開道歉,處分得改為警告。
十二、使用[推薦]之文章,若有確實載明作品名稱、作者名稱、
簡要介紹及作品優點(推薦點),作者得於文內加註本文不接受
噓文。對該文有噓文者禁言7日。
十三、不得有惡意使用推、噓文功能之行為,例如連續推或噓文、推噓
文內容空白或意義不明、10分鐘內推或文等合計超過10個等。
違規禁言 3日,適用累犯條款。
累犯條款:有加註"適用累犯條款"字樣之規定,累犯者禁言日數
為前一次禁言日數+該規定初犯禁言日數。(舉例:某規定違規,
初犯是禁言3日,所以二犯就是禁言3+3日,三犯就是禁言6+3日)
板規有累犯條款者(再犯比前次違規加重處罰),認定標準如下:
1.同篇文章同一日之推文違反相同規定,視為違規一次。
2.同篇文章不同日之推文違反相同規定,視為違規多次。
3.不同文章之推文違反相同規定,視為違反多次。
4.發文、回文違反相同規定,視為違反多次。
5.若發、回文後編輯文章,在回應推文時違反相同規定,視為違規多次。
6.若多次違反相同規定但為初犯,不適用本條1~5款規定,
該次處分加倍。(例如該規定為初犯禁言3日,則加重改為禁言6日)
板規修改應經所有板主同意並發文公告。
板主進行禁言處分應公告並簡要說明理由;板主得於置底公告區
為之,不另發文。
對處分不服,請依LitService板公告之[文學研究院申訴規定與流程辦法]
進行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