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 【階段】

作者: XP1 (WindowsXP)   2022-12-27 14: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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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餘的都被「每周固定刪除文章」刪掉了,害我還要慢慢的找。浪費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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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致分為七階段
【第一階段】↓
伊諾州立大學工學博士,熱流固力的專家。娶第一任太太「阿真」。法定配偶。台北。
這位伊利諾博士的中文名字的譯音,護照上的,取其簡寫, ZC。
ZC 生下 Grace長女、JE 長男。 法定的一家子。既有的原生家庭。戶口名簿正本。
ZC 與配偶 阿真 辦理離婚。 時年 Grace五歲、 JE 四歲。
台北地院將監護權派給了ZC。 阿真回到高雄的娘家,再婚,嫁給黃先生。有了自己的家

從這個時間點,北高兩造斷離。 物理上真正的斷離,不連絡、不往來、沒通聯紀錄、沒
有書信、沒共同生活。
至少在物理上是一個陌生狀態。
到打字的今天現在,仍是。
時年 兩個小孩才四歲、太小。這個決定權在ZC 。戶口名簿為證。
隔年,ZC 與二任配偶 阿卿 辦理結婚。
ZC本在台大機械系任教,被借調去台灣工業技術學院當系主任。
系辦公室的一位雇員,阿卿。 這個阿卿不簡單,台大外語系畢業,到技術學院的系辦上
班。
阿卿的娘家在台大附近,水源市場、公館。三代同堂大家族,人數頗廣。
阿卿姓陳,從母姓。 阿卿的父親姓葉,入贅。 阿卿的家裡是母權社會。
阿卿從了母姓。 阿卿的哥、姊妹,美卿、秀卿、寶卿、瑞卿、世民,全都從了母姓。
是一個母權為主導的大家族體系。
阿卿在機械系認識了ZC,嫁給了ZC。
時年 Grace六歲、JE 五歲。
以上,戶口名簿正本。結婚時是在羅斯福路(古亭國小對面)居住。
ZC的第二任配偶阿卿,生下了 Martin
在戶口名簿上被登記 次男。
因此一家子的體系成為「雙母系、雙脈系」。同父系,不同母系。
由 ZC、Grace、JE 三人,加上 阿卿、 Martin 、 共五人。
七人同住台北大大安區溫州街。
ZC以台大教授的身分,購買原屬的台大校外宿舍產權,知名的溫州街。
當年溫州街開始改制,已經是民間用地,不屬於校權
( 台大溪頭、杉林溪、仍有台大實驗林,校外之地。校外會有一些產權,屬於台大所有,
如此的概念)
一家五口住溫州街。
以上,戶口名簿正本。
ZC的職場異動較一般人頻繁。來到了NCU,在中壢。 中大新村。主持 C.F.D.熱流固力實
驗室。
Grace、JE 的成績都在前三名,留下了獎狀、成績單。其中Grace頂尖,還拿到縣長獎。
JE 次之,拿到的獎比較次一點,至少還是有拿了。 這些物件、獎狀、仍留存未曾丟棄。
ZC 時任工學院院長、兼任總務長等職務。這不是吹牛,學校官方網站都有詳細介紹。
ZC 的 C.F.D.實驗室有ZC的照片,黝黑、碩壯、微胖,站在書櫃前面拍照,照片刊登在
C.F.D.實驗室官網。
時年,大量的留言在當年的ncu 的BBS出現, 「ZC暴跳如雷、怒目圓睜」,大量的留言,
IP 位置都是 140.115.xx.xx 學生宿舍的 ip 且為多人,多個寢室。 當年ZC的風評。
ZC 四年後卸下工學院長,舉家北遷,一家五口,又回到溫州街。
以上,戶口名簿,正本。
轉學、轉學、轉學、羅斯福路、溫州街、中大新村、溫州街、轉學、搬家、轉學、搬家、
轉學、搬家。
以上,戶口名簿,正本。 戶籍地。
以上為【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回到台北溫州街,阿卿生了 kevin、michael。異卵雙生,兩人樣子不同。同一天,不同
一個小時。
開啟了一家七口的狀態。
ZC(父)、Grace(長女)、JE(長男)、阿卿(二任配偶)、martin(次男)、michael(三男)、
kevin(四男)。
一家七口的階段。
此階段當中,ZC仍在中壢NCU的CFD實驗室。台北、中壢,往返每天。 開著紅色的 Ford
New Telstar。每天。
車號「ARJ 97**」。每天回台北的時間約是凌晨兩點。固定平均。隔天是睡至午後,下午
則繼續前往中壢NCU。
阿卿嫂一共生三個。家裡共計五個大小不等的孩子。國中、國中、國小、和學齡前的幼兒

阿卿請了師大路的女工讀生。
這個階段當中,ZC凌晨兩點多在溫州街的房內,擊破 je 左邊眼睛上方的眉毛,留下一個
疤痕。
je 當年國中二年級,學校的體檢單「發育不良、體重偏輕」 留存迄今。
ZC 在 C.F.D.官網有照片,80公斤以上。 黝黑、壯碩、大眼圓睜。站在辦公室書櫃前面

( C.F.D.分為實驗室、辦公室兩個部分,ZC站的位置是 辦公室) 官網有照片。
Grace的成績開始下滑,最先早期的模擬考或在學成績在北一女中的位置。之後Grace聯考
掉到景美女中。
JE 最先模擬考或在校成績約在師大附中的位置。聯考之後掉的雞雞掰掰,JE一肚子雞掰
,不想說自己的學校。
之後je 選了幾個分數不用很高的學校,且收到了錄取通知。
分別有: 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等幾處學校。( 錄取通知迄今留存)
ZC表示:「那些學校不好,爸爸是評鑑委員、爸爸是評鑑委員、爸爸是評鑑委員、」
拒絕簽字。(需法定監護人同意簽字,這是對未成年的法律規範)
以上為【第二階段】↑
【小記】
以上,退伍後,JE 和ZC的餐敘、爭吵、或EMAIL當中,ZC當場承認。
並說出「很遺憾、當時家裡很亂、家家都有一本難念的經」等錄音、和電郵文字。
「爸爸當時一時失手」
這些來自ZC的EMAIL電郵、IP位置是溫州街的中華電信 IP。
【第三階段】↓
je 去了中壢。讀了雞雞掰掰的學校。
根據阿卿嫂當年所指定的學校。
住在了中大新村。 前面第二階段的戶口名簿,ZC卸了院長之後,舉家北遷回到台北。
中大新村該戶成為空屋,無人居住,但留下床鋪、和一張餐桌。
JE 住在空屋內,長達三年。
高三畢業後,電視大力播放「海軍指職專業技術士官大隊」「國軍人才招募中心」的廣告

JE 到台北大直海軍總部筆試、面試、體檢。
取得了錄取通知。
當年正是 首次總統民選,又逢台灣海峽軍事危機。正是 je 入伍的當年。
【第三階段】↑
【第四階段】↓
JE 分別經過
左營海軍新兵訓練中心、
海軍技術學校指職士官班、
海鋒大隊(雄風二型飛彈部隊)、
海軍官校
共四個階段。
每一個階段皆有證書。
阿卿嫂多年拿著【新兵訓練中心】的證書廣為發送,
「JE是阿兵哥,有病,幻想自己是一名軍士官」
發送甚廣。
阿卿嫂不是 je 的母親。 而是ZC第二任的配偶。
JE 放假回家的時候,阿卿嫂打電話去部隊,
「放假你去中壢,不要回來。」
受話者分別有 海鋒大隊 戰勤室
02.-2636-04** 外線自動電話。等。
發話地,溫州街十六巷 02-2366-13**
【第四階段】↑
【第五階段】 ↓
退伍之後, je 不能回溫州街,到了羅斯福路。
阿卿表示「 JE 逃亡、通緝、前科、逃亡、有病」
阿卿到了羅斯福路表示 「我有責任要保護我家小孩」
JE 僅居住兩個月零6天,前往中壢。
在中壢交女友、工作、去報名某學院的在職學分班。
阿卿嫂發表言論
「 JE 逃亡、逃兵、被關、通緝、有病、性侵、爸爸去付遮羞費」
涵蓋範圍包含JE的工作公司、JE的女友家、在職的學校˙˙˙˙
阿卿的娘家、JE高中的母校、NCU中大新村、警衛室等˙˙˙˙˙˙
範圍之廣。
時任的警衛,現已退休多年。早年的警衛都收過這樣的訊息。
阿卿對每處宣傳時表達「我是家長、媽媽」。
若按照身分證來看,阿卿不是 JE的家長、媽媽。甚至「毫無血緣關係」。
宣傳之廣,有公司行號、學校、交往女友的家中.......
在中壢上班的第四年,高雄寄來死亡通知。
je與Grace共同的生母,因癌症併發肺炎、多重器官衰竭。於高雄過世。
死亡證書正本。
以上【第五階段】↑
【第六階段】↓
在以上期間,
次男Martin完成了交大,電控研究所、兵役為替代役。最後進入竹科 T.S.M.C.
三男michael完成了美國南加州大學資訊科學研究所。
四男kevin完成了美國東北大學研究所。
長女Grace完成了英國倫敦經濟學院,回到台灣。
其中三男michael在美國擔任電腦小動畫遊戲製作,又前往大陸上海市靜安區擔任美商的
電腦小動畫遊戲製作
是體系中暫時唯一在海外,且為大陸,的工作者。
ZC 教導 Grace 「 JE 在海軍逃亡了,爸爸前去營救關說」
「 JE 在中壢 屢屢被通緝,爸爸時常要去花錢保釋 、營救」
「 海軍是爸爸的」
「 爸爸匯了幾百萬, je 拿去買車」
以上等語。
阿卿嫂 教導娘家親朋好友、JE學校、工作地點等。
「 JE 在海軍逃亡了,爸爸前去營救關說」
「 JE 在中壢 屢屢被通緝,爸爸時常要去花錢保釋 、營救」
「 海軍是爸爸的」
「 爸爸匯了幾百萬, je 拿去買車」
「 買房子給 JE 」
「 性侵、爸爸去付遮羞費」
「 海軍的艙面兵,整天幻想自己是軍士官」
以上等語。
這的階段當中, Gace和她的老公,義憤填膺,
表示「JE 這個有前科的人,整天惹麻煩,還敢在EMAIL頂撞、羞辱老父親」
夫妻二人上網整過 JE。
Kevin於 105年之後才出現整JE 的痕跡,更早之前沒有。
michael、martin則沒有任何整過JE的紀錄與痕跡。此二人最為安分。
105年,zc發了簡訊,從0910-036-XXX發送到中壢
表示「爸爸和你八字不合」「爸爸對你做什麼都是錯的」「八字不合」「你和這個媽媽也
處不好」
等語。 「擬將你過繼給彰化的三伯,他沒有兒子」等語。
JE 回覆 「早就應該把我過繼出去,甚至我小的時候應該這麼做。你蹉跎、浪費我幾十年

「快點出來辦一辦」
根據簡訊、電郵的證據,JE 脫離zc 的體系。 且帶有催促之意。並沒有抗拒之意。
105年7月約在台大側門,新生南路上(捐血車)內側圍牆,一處簡餐咖啡。
JE帶著錄音筆、密錄器前往赴約。
席間,JE拿出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補發海軍士官退伍離營除役證書】上有記載志願役士官的身分。
【內政部警政署外事科警察刑事記錄證明】 上有記載「查無任何前科紀錄」
置放於餐桌上。
zc 發出怒吼「我不想看,你想,定我什麼罪,我不想看。」
畫面、錄音、在64g 記憶卡內留存。
雙方不歡而散,沒有達成共識。
以上【第六階段】 ↑
【第七階段】↓
zc回到溫州街表示 「我把彰化的地址給了JE,他自己可以辦,他成年了,可以自辦」
JE問了律師,律師表示
「血緣關係基於天意所決,任何人無法擅自脫離,我國的【民法親屬編】有明確規範。
但可以藉由「過繼、收養」程序達到類似脫離的目的。」
以上表示,各位甚至可以自己上網搜尋,所有的法條,解釋文,皆是如此。
意即,JE無法自行脫離。
JE發了十四次簡訊給zc「快點出來辦,我耐心磨完了」等語。
留存未刪。作為證據。
105年到106年之間,阿卿未有動作。
106年底,到107年初,阿卿、kevin有廣泛且較大的動作。
107年10月,JE發送 415則簡訊,使用300元的儲值卡,四張。
( zc只會使用傳統簡訊,他沒有用LINE)
內文長達數頁,有羞辱、催促出來談、和細舉多年兩造雙方矛盾、衝突等細節,
並催促之意。留存未刪。作為證據。
zc 回覆「卡早睡,卡有眠,西遊記、自己不去辦,還東拉西扯」等語。
107年11月起,JE發動【戊戌專案】【九雷計畫】
取自107年恰逢,歲次戊戌。
而剛好的,六十年前一甲子,也是戊戌年,是知名的823砲戰。
砲戰有一個轟雷計畫,又有一首歌「九天之雷、閃電之光」
因此JE命名為 【戊戌專案】【九雷計畫】
將傳統實體砲戰的物理打法,改為「輿情作戰」。
經由群人的策劃,蒐集台北幾位家族成員的資料背景。
一時間流竄出,上述家族成員,kevin、martin、michael、grace逃亡、被關、被通緝、
爸爸遮羞,等訊息。
以上言論,根據多年來ZC、Grace、阿卿等的宣傳陳述,完全一致的返還給回去。
專案計畫執行僅有數天,但已經有一點小規模,je評估這不算大規模。JE料定,你台北各
位啊,沒見過何謂「大規模」
雖小規模,足以驚動台北一家。
台北一家六人,僅Grace為「訴外人」,沒提出告訴。
其餘五人,包含ZC、阿卿、martin、kevin、michael,五人共同提告。
「妨害名譽、公然侮辱、恐嚇勒索、跟蹤、埋伏、勒索溫州街的房地產」
並聲請【保護令】。
偵查期間從107年12月到109年10月止。
偵查期間,kevin等人多次表示「 je 前科累累,此事必坐牢多年」。
108年je出庭,沒有請律師。
JE花了一千元以內完成
ˇ自行繕打合乎法定公文格式的答辯狀。列印。只花了294元買A4紙和小碳粉匣。
ˇ檢附以下文件證明證據。
ˇ國防部後備指揮部補發軍士官退伍離營證書 100元,三工作天
ˇ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刑事記錄證明(良民證) 100元,三工作天
全部不到1000元。
攜帶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海軍士官退伍除役離營證書】
【內政部警政署外事科警察刑事記錄證明】
【國小、國中、高中獎狀、成績單】
【歷年來的戶口名簿】
【與ZC爭吵,交談的錄音、電郵、簡訊,完整紀錄】
開了偵查庭。
這裡敘明,108年出庭乃 JE 首次筆錄、首次出庭。
這在檢察官那裏可以調的清清楚楚。
JE不單是「沒前科」,而是「沒瑕疵」。
連出庭都沒出過。檢察官那邊可以調閱被告的紀錄。
不但沒瑕疵,生活態樣、形象,仍維持在當年海軍官校的時期。
工作背景則是安全保衛相關行業。曾一度擔任勤務督導、行政督導兩職。
領有在職證明等。
109年,收到不起訴書。
內容為
「綜覽全部通聯紀錄,原告意圖使被告受到刑事處分為目的」
「兩造雙方缺乏互信、良好溝通」
「被告充滿了情緒的叫囂,未見有任何恐嚇、加害的意圖」
「被告對自己的遭遇、對生母的遭遇,展現出同情的態度」
「被告展現出抗爭到底、周旋到底的決心與意志」
「未有任何恐嚇勒索的態樣」
ZC一方提供了不到105則簡訊,擷取後後交給曾律師。
出現在訴狀上的簡訊不到50則,每則都是激烈的句子。
和原本完整的前後語意連貫,展現出不同的態樣。
提告「妨害名譽、公然侮辱、恐嚇勒索、跟蹤、埋伏、勒索溫州街的房地產」
並聲請【保護令】
109年收到不起訴處分書。
ZC與阿卿、曾律師,不服不起訴之處分,聲請「再議」。
案子發往高等檢察署(高檢署)。
三週之後高檢署複查結果出爐,維持「不起訴」處分。
因此je 這裡收到兩分不起訴。
一份地檢署。
一份高檢署的駁回原告再議。
共兩份。
ZC身為原告,也會收到相同內容兩份。
此二份都寄往了溫州街。
ZC迄今不敢把此二份內容告知親朋好友。
僅強調「JE恐嚇勒索,我們有保護令哦! 」
連各界親朋好友、彰化、日本叔伯,都以為「je恐嚇勒索,打爸爸,殺爸爸」
迄今仍然不敢把不起訴書拿給親朋好友知悉。
並安撫 其餘幾名原告 「他前科累累,爸爸把他壓下去了,沒事了」
JE 現在有話了 「 壓,你,老,母。」
以上【第七階段】↑
台北一家花了快十萬元請律師。
JE 只花了794元。
zc 靠心機、聰明。
JE 靠「物理事實」。
以上幾個階段大致如此。
說完以上,JE 還有分別一些內心話,要跟 Grace、阿卿、martin、michael、kevin、zc
說。
但就是下一篇。
下一篇比較感性,較不為記錄式。而是內心有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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