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懲處名單

作者: unred (不紅)   2024-01-30 11:03:13
想不到我當初一句推文「老鬼根本亂桶」會引起板主如此大的反應,竟然特意發一篇文
請允許我也用回文解釋,因為這用推文回不完
1. 即使不說是「亂桶」,那麼我想這也絕對是「誤桶」無誤
在我推文說「亂桶」之前,該篇公告下方已經有很多推文提到「老鬼」是褒義
但板主在我推「亂桶」之前也都沒有反應
從板主後來的回應來看,意思似乎是:
a. 請當事人自行申訴
b. 從未阻攔申訴
但下面這麼多推文都回覆提到「老鬼」不是惡意詞,因此這是一個誤桶,
看起來板主並不打算主動修正或檢討自己的判決,
好像也沒有覺得「誤桶」是一種應該要主動避免的情況,
這種回應像是「我就是這樣桶了,我也不想承認我桶錯了,有意見就上訴吧」
就看起來板主似乎比較在意我說「亂桶」很不客氣,傷了您的自尊,
遠甚於在意自己是否不小心誤桶了人。
這是我為什麼會有意見的理由。
而不是說「我從未阻攔申訴,所以當事人可以被桶了之後事後申訴」
因為這種回覆真的看起來沒有覺得自己誤桶、也看不出想要主動避免的意思
這樣的意見回饋希望您能理解。
2. 推文「老鬼」被桶的也不是我,而且我根本不認識該板友,
我對「老鬼」這個詞也沒有任何特殊的情結
那為何我要如此尖銳的質疑呢?
我從未被水桶過,所以也不是挾任何個人私怨在質疑不公正
坦白說這有長期積累的原因
網球板過去很多水桶都經常被質疑執法過嚴,可參考各公告下方推文
而且那些質疑的推文當中,我並不常在其中,可見並不是只有我對判決有所質疑
例如#1aY4zvd8「抽筋小蠻牛」被桶,推文甚至有質疑文字獄的情況
https://www.ptt.cc/bbs/Tennis/M.1686654841.A.9C8.html
我就不再往前翻公告了,
但印象中用激烈言詞例如文字獄或一言堂推文質疑公告的,並不是只有一兩件
(而且那些質疑的推文都不是我推的)
而過去板主幾乎都對這些質疑沒有回應,近乎到了無動於衷的地步
所以我對於我說是「亂桶」特地被回應是感到驚訝的(也許還該感到榮幸?)
「根本亂桶」這話雖然說得不客氣,但也沒有過去那些質疑如此地不客氣
我說的長期原因就是,網球板在板友之間互戰、挑釁、互嗆的風氣已經存在非常久
但被桶與否似乎都在「用詞」上
執法嚴厲卻只針對「用詞」
但只要沒有使用特定用詞,板友之間互戰挑釁,似乎都不會被處理到
我個人實在是非常不喜歡戰來戰去的板上風氣,
但互戰跟挑釁的現象層出不窮,卻又被允許存在已久,
針對用詞的水桶卻又堪稱十分嚴格,
這似乎有顧小失大的情況
再次強調,我從未被水桶過,所以我不是著眼於我自己有沒有受到不公正
我也從來不會想要推那些會被水桶的人身攻擊字眼
而是對於嚴格管理用詞、卻放任互戰挑釁的情況感到失望
當然,我無意於將整個板的推文風氣都怪罪到板主一人身上
但這次針對用詞進行水桶,還產生了誤桶的情況,
「從未阻攔申訴」似乎對誤桶他人並沒有打算檢討、主動避免的意思
長期下來,我發出了這種質疑。
我也同意管板本身當然是吃力不討好的、非常辛苦的事,
坦白說我也覺得如果是我來做也不一定會做得比較好,
但管板辛苦歸辛苦,我想我上面的意見也並非毫無值得參考之處。
也就是「比起針對特定字詞,更廣義的互戰互嗆挑釁才是更應該被管理的情況」
我一直嚮往網球板是充滿最新網球界新聞跟資料、討論熱烈的園地
我自己過去也貼了不少最新消息在板上(當然因為我是豆迷所以多半是Nadal的資訊)
我也並絕非是愛引戰的板友
我當初也是因為費納有愛而入坑,如果費納關係惡劣,我當初可能不會被網球吸引
所以我真正嚮往的是愛與和平,以分享討論資訊為主、而非互戰的板風
(雖然不只是PTT,國外網球論壇也是暴戾之氣十分之重就是了
所以我也了解,以一己之力要改變一個生態的風氣本來就是極為困難的)
但如果板上風氣長期如此,
特定用詞被嚴格執行到多受詬病,激烈挑釁互戰卻被容許存在,
質疑誤桶的判決,卻被板主反過來質疑「我管板如此辛苦,你有什麼貢獻?」
(但……辛苦歸辛苦,誤桶還是誤桶啊)
(而且過去對判決激烈質疑的、講得比我激烈的所在多有,
怎麼我就特別被挑出來回應呢?)
我不免會想說「反正又不是我被水桶,乾脆都不要發言就沒事?」
對網球板不免多了一分灰心。
總之,單一句「老鬼」的誤桶,我就說是「根本亂桶」,看似是莫名不客氣的批評
如果只有這單一判例,反正與我無關,我大概也懶得說什麼
但這背後是這龐大的、長期積累的理由。
以上,請容許我做出如此解釋。
※ 引述《VWilliams (年世蘭)》之銘言:
: 實在很不想情勒大家,但真的很想讓大家知道我的板主生活是怎麼過的。
:
作者: sandiegopadr (???)   2024-01-30 12:06:00
樓上多了 我也覺得特地打一篇文很沒必要 但請對事不對人
作者: Gardenia0603 (梔子花)   2024-01-30 13:12:00
真的也比較納悶為何處分改判只能限於當事人陳述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