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威廉斯肇事死亡車禍 監視器畫面曝光

作者: anidiot (^__________^)   2017-07-09 07:27:09
既然被點名了
大威妳舉的佛州規範是在說open intersection
什麼是open intersection?
沒有交通號誌的十字路口才是妳引用的狀況
這個十字路口是有紅綠燈管制的
原則上老太太還是有路權
橫向車子理應禮讓
老太太更可能誤認大威妳的車是左轉車
不知道是剛剛卡住過不去的
我也一直說兩邊看似都有路權
但大威妳責任似乎多些
畢竟紅燈了
妳更該小心
另外妳自己也說了
妳可能有沒有注意右方來車的過失
我的推文本來就沒把話說死
不知道點名我幹嘛...
如果有管制十字路口的規範再講吧
我不知道H大怎講
起碼我一直是在推文討論這狀況怎判
這時候跳出來發文指責的態度實在令人不悅
「也希望這幾位板友可以尊重當地的法律規範再做判斷」
所以現在PTT推文討論就要被鞭嗎?
妳知不知道參與推文討論的不少人就長住美國?
: 我認為在對事件評論以前
: 應該先親眼見過證據 並且了解相關規定
: 這也是為什麼前面幾天都只翻譯新聞給大家看
: 但不多加個人評論的原因
: 首先先了解佛州的交通規定:
: http://www.123driving.com/flhandbook/flhb-right-of-way.shtml
: 佛州對於路權的規範並不是「誰擁有路權」
: 而是「誰應該放棄路權」
: 在有交通號誌的規定是:當面臨其他交通狀況或行人時必須放棄路權。只能在確保道路
: 清空的情況下才可移動。在十字路口時,先停下來的車輛應該優先移動。若兩輛車同時
: 進入路口,應優先讓右邊的駕駛移動。
: 所以警方的說法才會是「Venus Williams lawfully entered the intersection」
: 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再看一次影片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J-nBLudjdo
: 大威在合法狀況下進入路口並停下來之後,依照佛州當地交通規範下,所有車輛都應該
: 靜止讓大威先移動清空道路才可以移動。
: 當然那不表示大威可以全身而退,畢竟依照他的說法,他的確在移動過程沒有注意到右
: 邊有車子要撞過來。
: 但至少以交通規範部分目前大威已經被撤銷原本「有過失」(at fault)的認定了。
: http://tinyurl.com/ydykvag4
: 有興趣的板友可以再多搜尋一下相關規定
: 也希望這幾位板友可以尊重當地的法律規範再做判斷
: 推 haoto: 一堆鍵盤交警 大威沒有路權 所以絕對是有肇責的 07/08 14:
17
: → haoto: 雖小歸雖小 但是一點都不無辜 07/08 14:
17
: → haoto: 看這影片應該要提醒大家 右方有死角千萬不要往前督 07/08 14:
21
: → haoto: 夜路走多遲早遇到鬼 還不如停在路口等到綠燈 07/08 14:
21
:
: 推 anidiot: 她真的是衰啦 就是知道沒路權了 才慢慢過 希望有路權的一 07/08 15:
14
: → anidiot: 方讓她 還是出事了...這狀況把自己當左轉車卡中間比較安 07/08 15:
15
: → anidiot: 全 07/08 15:
15
: 推 anidiot: 聽過好幾個例子是前方有突發狀況 美國人還是直接撞上來 07/08 13:
59
: → anidiot: 不煞車的 只要路權是他的 似乎就站的住腳 07/08 13:
59
: → anidiot: 加上監視器很少 警方很常判有路權的一方 毫無責任 07/08 14:
01
: 推 anidiot: 回過頭來看 兩方都算合法駕駛 也許意義等同都有路權 是否 07/08 14:
11
: → anidiot: 會變成該注意未注意 既然兩邊都要注意 結果不是一樣責任 07/08 14:
11
: → anidiot: 就是大威多擔點吧 畢竟是紅燈了 我是這樣想@@ 07/08 14:
11
: 推 haoto: 信賴原則 對方是綠燈本來就不需預想大威會督上來的 07/08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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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nidiot: 基本上我也覺得大威衰 但似乎要多點責任 07/08 14:
46
:
: → haoto: 是大威紅燈還敢往死角督 才是肇事主因 07/08 14:
47
作者: anidiot (^__________^)   2017-07-09 07:29:00
上一篇推文ssccg引用的才是對的如果老太太不知道大威是卡住的 也許有爭議空間
作者: VWilliams (年世蘭)   2017-07-09 08:12:00
請問你有點進去我附的網址嗎?我翻譯的那段是Stop Signs 不是沒交通號誌的open intersection說實在的 我點完名之後你也還是沒仔細看規定啊XD昨晚(台灣時間)我口氣是有點衝 我很抱歉但事實上以規範而言 大威當時就是有路權去過完整個路口而不是你說的他沒路權了 路權在Barson手上 或是同等有路權 另外長住在美國也不一定知道佛州的規定啊我沒有check各州的交通法 但在國外論壇有人提出各州可能有差異 again 如果感到被冒犯 向你致歉但我希望能閱讀完法規文字後 知道當地狀況後再作討論的立場不變
作者: anidiot (^__________^)   2017-07-09 09:12:00
我就是點進去看了 什麼叫做沒看 我沒看會說妳引用有問題? 還XD? 講話一定要這樣嗎? 不管是stop sign還是openintersection 妳都引用錯誤 因為照其他人的說法事故現場其實是traffic light controlled intersection 我也不是說妳錯 只是我沒把話說死 只是想討論要怎麼解讀這件事就被抓出來鞭 感到莫名其妙 現在是哪門子的道歉
作者: Blood5499 (血99)   2017-07-09 09:15:00
又不重要 呵呵 還吵
作者: VWilliams (年世蘭)   2017-07-09 09:26:00
好吧,那我把道歉收回好了,畢竟原本也只是客套。可是你原本說我引用的是open intersection哦,現在又說我通通都引用錯誤,所以我原本也不是引用open intersection囉?那你第一種跟第二種說法到底哪個是對的呢?我到底翻譯了什麼呢?翻譯有錯嗎?traffic control light不是one of the stop signs嗎?請幫幫失智老人找到回家的囉,感恩您。
作者: ckwckw (ckw)   2017-07-09 09:27:00
別跟台灣媒體一樣好嗎?
作者: anidiot (^__________^)   2017-07-09 09:29:00
我查過了 真的有紅綠燈 前面C大說的是對的你不要丟臉了 stop signs 不是指紅綠燈剛剛說要道歉 現在說收回 外加罵人 這到底是怎樣的教育教出這種人 搞笑
作者: VWilliams (年世蘭)   2017-07-09 09:34:00
我知道stop sign路邊告示,但因為他說stop sign"s",下面又提出完全不同的open intersection,所以我的解讀是紅綠燈算在stop sign"s"之一,這部分確實就是我不理解了,謝謝你
作者: anidiot (^__________^)   2017-07-09 09:37:00
你這樣叫硬凹 英文很清楚 stop signs 是 stop signs controlled traffic lights 是 controlled traffic lights你誤會沒關係 討人厭的是講話的態度拜託 因爲路口有stop sign 不是2個就4個 甚至更多 用sign(s) 不是拿來給你硬凹的 還拿來罵我癡呆 怎麼會有這種人還當過板主是嗎 有很服眾嗎 我真是傻眼
作者: VWilliams (年世蘭)   2017-07-09 09:42:00
你誤會了,是因為你剛剛一下說我翻譯的是open intersection,一下又說什麼都不是,所以我自嘲是迷路的失智老人,這部分不是在罵你。
作者: krufamine (...)   2017-07-09 09:43:00
為了一個不認識的人這麼激動有意義嗎
作者: VWilliams (年世蘭)   2017-07-09 09:46:00
另外,如果再點進去我附的網頁,在stop signs之下就是註明"without traffic control light",的open intersection,而且路權的篇章沒有其他traffic control light的說明,所以我才會這樣歸類,如果佛州的歸類不是如此,我很願意承認錯誤向你道歉
作者: anidiot (^__________^)   2017-07-09 09:58:00
妳去點chapter 4 它有明白寫出 stop signs 的定義 用的也是妳腦補的sign(s) 其實妳多想想就知道 stop signs 不可能包含traffic lights 如果真的包含 以美國人的腦子 豈不紅綠燈都stop?! 嚇死人 我沒有要跟妳吵 我只是覺得一早看到被用錯誤資訊酸很不爽 覺得必須出來解釋 我認同h大有點嗆 妳也很會酸 但不要扯到我
作者: lsnikimo (Jhan)   2017-07-09 10:00:00
很感謝v大常常整理一些數據資料 但是每次扯到大小威那護主心切的態度真的讓人很不舒服 收回道歉還說只是客套 下面又再次道歉 應該又是客套了吧?
作者: VWilliams (年世蘭)   2017-07-09 10:03:00
我覺得我是很真誠的人,如果遇到錯誤和誤會我願意承認並致歉,剛剛也已經私信再次道歉,但那是我與原po私下的是,希望不相干的板有可以不要質疑我的人品
作者: anidiot (^__________^)   2017-07-09 10:09:00
不要酸她了啦 她確實私下跟我道歉了 我也支持大小威 尤其是小威 十幾年來 (應該有) 也看過很多V大文章 謝謝她的付出
作者: superbWEI (wei)   2017-07-09 10:13:00
奇怪,不就等判決出來就好了,大家是能比法官熟?
作者: lsnikimo (Jhan)   2017-07-09 10:16:00
不要別人質疑你就少在那直接把別人的推文貼出來公審啦
作者: Blood5499 (血99)   2017-07-09 10:16:00
都說私下解決了 特地發一篇文來吵有意義?
作者: Blood5499 (血99)   2017-07-09 10:17:00
不說還以為來到p2咧 個版吵架文欸
作者: yufat (barca)   2017-07-09 10:18:00
.....批踢踢不缺鍵盤法官,這種案子搞不好根本不會到判決有罪的階段,保險,和解談一談就成了吧?
作者: anidiot (^__________^)   2017-07-09 10:28:00
Blood不要亂講好嗎 是先回文說V大訊息有誤 才有後續的私下解決 請不要混淆視聽 沒興趣閱讀前因後果 大可跳過系列文 放幾支冷箭在推文裡 算什麼Y大說的到也沒錯 根本不會驗證我們的推測 但鍵盤分析也是趣事之一呀 哈哈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7-09 11:03:00
大威真是命大,被撞全身而退。
作者: Blood5499 (血99)   2017-07-09 11:12:00
喔 我只知道個版文還有不是只有這篇 前面的都是 不要誤會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7-07-09 11:22:00
就是有綠燈要yield 的條文 警察的報告早就引用了 自己愛一直強辯的鍵盤交警還敢說別人 嘖嘖
作者: VWilliams (年世蘭)   2017-07-09 11:25:00
是我不對在先,引用了錯誤段落,不怪原po反彈,剛剛也已經修正了引用的段落,謝謝原po指點
作者: anidiot (^__________^)   2017-07-09 11:41:00
N大不要搞笑了 這篇回文是V大講的那樣 綠燈條文不是重點閱讀能力? 漬漬 還是回上一篇 適得其所的 別丟臉了我內文也說V大應該要貼紅綠燈的條文 我也沒堅持自己解讀是對的 您是讀去哪了 為罵而罵 這種素質讓人搖頭此篇第一個推文我就講了 S大找出正確條文連結 N大你不要搞得像是自己先知道 到處嗆 很丟臉
作者: danielmaribe (danielmaribe)   2017-07-09 12:50:00
幸好大威沒事!大威加油!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7-07-09 12:59:00
前篇你一直亂辯早就跟你說法律是這樣了 自己不去找 一直我覺得我覺得 法條連號碼在警察最新的報告裡都有 明眼人都知道你素質怎樣
作者: LCWA103A (打老虎)   2017-07-09 13:01:00
不用跟N開頭認真啦 白眼
作者: anidiot (^__________^)   2017-07-09 13:05:00
真的喔 失敬 如果知道N是有名的不需要理會的人 我也不會浪費時間回應 哈哈 你看看你
作者: yevvi (yevvi)   2017-07-09 14:38:00
路過
作者: danielmaribe (danielmaribe)   2017-07-09 17:06:00
大威會沒有事的!加油!
作者: wall2580 (假的)   2017-07-09 19:14:00
N開頭是指NanFish嗎? 印象中南魚大一直都是版上少數具有網球專業知識的好鄉民啊,不用認真的點是什麼?
作者: zenoho (sTaY WItH mE~)   2017-07-10 01:42:00
.....住美國?然後呢?啊不就好棒棒
作者: sinben (小狸)   2017-07-12 03:36:00
"yevvi:大威真是命大,被撞全身而退。". 這麼沒水準,不用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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