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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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21:06:27之前無聊的時候想過這個問題
那時候想到一個方法
如果規定通勤時間開始就必須算上班時間那麼通勤時間越久 公司成本越大
公司才會有解決的動力
但直接這樣規定會有問題
自己開車或騎車前往公司的話
出發的時間變自由心證會有爭議
所以要配合公司的接駁車
竹科各大公司應該都有接駁車
只是班次及路線選擇不夠多
且有時等到車來了卻沒有位置
即使成功上了車也是要塞很久才能到公司
那我不如舒舒服服的在自己的車子裡塞
如果各公司接駁車能多增加班次及路線
並且從接駁車上車打卡開始算上班時間 (就算車滿也能先打卡)
是不是坐接駁車的意願就能大大提升? 至少我會願意XD
一台坐滿人的接駁車可以讓馬路上少掉幾十台汽車吧
當然知道這只是個天馬行空的想法
一定還會有很多漏洞跟爭議
就當作假日閒聊囉~ 下禮拜還是乖乖塞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