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裁員的某外資pc大廠,
條件讓我大開眼界
沒有優離
只有最基本的勞基法遣散費minlist(6, 0.5xN)
不知道文組HR們已經廢物到這種程度了
連勞動法規都不懂,可以這樣火人
兩年前美光裁員,許多人優離金拿的笑呵呵
結果外表光鮮亮麗的大公司竟然這樣搞
有沒有卦?
怎麼會覺得這是HR可以決定的.. 要罵也罵對人好嗎
你都講文組了,還期待他們什麼,智力正常的會念文組?
樓上 台達逼簽自願離職讓我很驚訝 小弟在科技業20年沒聽過上市科技業公司敢逼員工簽自願離職 公司要炒人 就是走資遣流程 逼員工簽自願離職 這嚴重違法 員工可以告死公司
印象中勞基法的資遣很麻煩,所以通常希望員工自己離職,這時候就會有優離,基本上就是給的大於失業補助、資遣費,多給點錢幫公司省去勞基法的流程
不會吧 鄉民相對挺的DHL沒有L結果資遣費被L屌打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