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Global pay的薪轉方式

作者: peter98 (新兵)   2024-04-14 22:19:52
在台灣居住一定天數,不管薪資來源國家,在台灣進行的勞務所得就是台灣境內所得,
今天如果台灣沒規定這條,那真的潮爽的好嗎?
我隨便都能想到一個漏洞可以鑽,
某A替美國公司工作,並且某A去某個免稅或稅務很低的國家註冊一間單人顧問公司,
(或在那個國家找一間現成的讓那間顧問公司雇用也可以)
美國公司不直接雇用A,而是與A在他國的顧問公司簽訂商業合約,這是很常見的外包,
某A透過該公司為美國公司工作,然後從該顧問公司領薪水,薪水也轉進海外的帳戶,
由於該顧問公司所在地的稅率很低,甚至可能幾近免稅,
然後台灣如果沒規定在台灣規定住超過幾個月就全認列台灣所得,
那也就是說: 海外收入在6XX萬(還是7XX? 忘了)以下台灣這邊也免海外所得稅,
某A潮爽的,兩邊都不用繳稅,
各位摸摸自己的LP,有這麼容易嗎 = =?
說真的,並非做不到,但不是一般人可以無風險這樣幹的。。。
至於有人會問,我不住在那個第三地,我要怎麼在那邊開公司,
Well...他X的就是有這種人不在當地也能在當地開公司的地方阿....XD 你以為呢~
※ 引述《chmlee1985 (Hello atom)》之銘言:
: 我朋友最近再辦理新工作入職
: 他新工作是Global offer
: 然後新公司開workday 要他填銀行帳號
: 方式選擇直接入帳
: 沒有經過勞保局
: 請問這樣以後報稅是要自行申報了嗎
: 希望有經驗大大的不吝賜教
作者: darkangel119 (星星的眷族)   2024-04-15 19:52:00
670 是要含國內所得淨額 不是單純海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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