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買紫光沒先申請 鴻海挨罰千萬元

作者: XI (MAN)   2023-01-20 12:58:08
https://udn.com/news/story/7240/6923820
買紫光沒先申請 鴻海挨罰千萬元
2023-01-20 02:54 聯合報/ 記者黃有容、馬瑞璿/台北報導
https://uc.udn.com.tw/photo/2023/01/19/realtime/20031168.jpg
鴻海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轉投資中國大陸紫光集團,經濟部投審會昨天宣布罰款一千萬元
。本報資料照片
鴻海轉投資中國大陸紫光集團,但事先未取得經濟部投審會許可,投審會昨晚宣布裁罰一
千萬元。官員表示,鴻海表示因為無法掌握中國大陸法院標售程序時程,並非故意不事先
申請,同時已經主動處理掉股權,加上審酌鴻海近三年在台投資二○四億元等,因此酌減
裁罰金額。鴻海並承諾未來兩年持續在台投資約一五○億元。
至於這次的千萬罰鍰是否會對公司營運造成影響,鴻海表示,這次的罰鍰占公司去年合併
營收的百分之○點○○○一五,對鴻海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無重大影響。未來,鴻海也將
加強法規宣導,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鴻海昨晚公告指出,「紫光公司股權是透過興微基金間接取得,該基金投資管理及營運均
是由基金管理人決策,本公司不具主導投資決策之權利,非故意未事先向投審會申請許可
。」
經濟部表示,依照「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條例)中在大陸地區從事
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的規定,鴻海未經投審會許可,一度透過多層次架構取得紫光約
百分之八點二三股權,已違反「兩岸條例」相關規定裁處。
依規定鴻海投資紫光裁罰最高上限為兩千五百萬元,但經濟部考量鴻海向投審會說明,已
於去年十二月十六日主動處分紫光股權,沒有技術外流疑慮,對國內經濟產業影響輕微;
鴻海也表示,取得紫光股分是經大陸法院標售程序,無法掌握標案時程,非故意不事先申
請許可;同時,鴻海於調查期間充分配合,並在近三年內已在台投資超過二○四億元、創
造國內就業機會七九四三人,因此酌減罰鍰金額為一千萬元。
經濟部表示,鴻海更已經承諾於二○二三年至二○二四年間,持續在台投資,包含以台灣
為研發中心,在新北資訊園區、高雄軟體園區與新店寶高園區投資六十六點九一億元、新
增廠房設備四十八點六八億元、研發費用卅三點九二億元及增聘本國員工一五一五人,投
審會將要求鴻海應落實承諾及回報執行成果。
作者: Nick12356464 (羊)   2023-01-20 17:28:00
法律寫得清清楚楚 前幾樓是在幹嘛==
作者: transletum64 (六十四朔月)   2023-01-20 17:49:00
補血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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