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中企頻挖我人才 政委:民眾出借人頭可處25

作者: lunashining (asdfgh)   2022-03-27 14:48:18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2325F06M1
中企頻挖我人才 政委:民眾出借人頭可處2500萬
近年來頻傳中資以各種投機方式,挖角我國高科技人才,新竹地檢署就破獲兩起相關個案
,其中一起甚至在短短一年多內,就砸下超過新台幣1.5億元,因此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
兩岸條例修正草案,如果民眾出借人頭給中資,幫助掩飾中資身分違法來台,最重可處
2500萬元罰鍰。
新竹這棟大樓三樓,雖然不見招牌,但其實這是南京藍洋公司,假借台灣藍海公司名義,
在台灣的落角處,被新竹地檢署查獲,在台挖角AI晶片設計人才,還把研發進度和成果,
回傳到南京。
中企頻挖我人才 政委:民眾出借人頭可處2500萬
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高如應說,「在台灣已經招募了數十位的員工,月薪30幾萬來招攬
高科技人才,已經匯款500多萬的美金,到這個台灣公司來支付,薪水房租相關的費用。

中企巧立名目,竊取我國高科技資源事件頻傳,民進黨立委羅美玲就表示,調查局從2020
年底起,針對中國來台的挖角,已經偵破33案,包含19間偽台資公司,11間港資公司,以
及3間違規在台私設研發中心,以及辦事處的案件,一年多來,已經挖角台灣高科技人才
高達5、6百人。
陸委會主委邱太三說,「未經許可在台從事業務活動,規避我方的管理,竊取我國國家的
核心關鍵技術,並且刻意規避我法律規範,所以對我國家安全,經濟利益跟產業的競爭力
等,均造成相當的危害。」
中企頻挖我人才 政委:民眾出借人頭可處2500萬
防堵中企來台違法挖角,兩岸條例修法初審通過,中企非經主管機關許可,在台從事業務
活動,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罰金,如果出借人頭給中企,最高
罰2500萬元罰鍰,從事涉及國家核心相關技術業務,赴中未經審查者,最高罰1000萬元罰
鍰,另外根據國安法修正草案,從事經濟間諜竊密,最高處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500萬到1億元罰金,營業秘密之域外使用罪部分,則會被關3到10年,最高罰5000萬元,
就算未遂照樣要罰,政府出重手修法,就盼能有效將紅色供應鏈,杜絕國門之外。
作者: peterlin0224 (普通人)   2022-03-27 15:20:00
有竊取前公司機密嗎?沒有嘛,是抓什麼意思?出錢請我們台灣人做事跟美商請台灣人做事有什麼不同?DPP做這種意識形態的事情最會回原po: 我有朋友以前待過這家他們是從頭做
作者: satisfaction   2022-03-27 17:10:00
重要戰略機密工作低薪到會被挖角很正常嗎
作者: peterlin0224 (普通人)   2022-03-27 17:14:00
而且新聞說的30萬根本是裡面的幾個主管的價碼,其他工程師薪水其實不高,我朋友當時還被我們開玩笑取笑去陸資領跟非一線台廠差不多是做心酸的嗎?政府做這種得不到民心,只討好資方的事情更智障支持這種事的人也頗智障重點要擺在營業秘密的問題而不是搞這種純粹工作機會的事情來跟民眾對立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作者: toypoodle007 (玩具貴賓狗)   2022-03-27 18:32:00
提高薪資就不會被挖
作者: peterlin0224 (普通人)   2022-03-27 18:36:00
我就是知道這家沒有,你不相信我也沒辦法但問你的是如果沒竊密是不是就一樣?一樣的話這法律你覺得不能在台灣找研發人員的法律合不合理?請針對問題回答不要扯其他變因進來,謝謝不就是我問的問題?是我表達能力不好還是有人閱讀能力不佳?請問一下原po還是你覺得台灣應該留在那種上面說了算的國民黨剛來台的時代?都不用思考合不合理?還有Broadcom、Microsoft、Apple、Meta等公司也挖很兇,請順便好嗎?
作者: bill12345678 (bill)   2022-03-27 19:18:00
那拿公司機密資料到外商,就不算洩密?政府不用查?我還遇過拿凌XIC設計公司的電路,跳槽到創X的經理耶!還叫底下員工照著紙本設計,政府不用查嗎?認識一位偉X電的類比工程師,月薪從6萬去陸資直接跳到20萬,人家也沒帶機密過去!因為偉X電安全控管一流.大家都把工程師月薪提高到20萬,看誰要去陸資?
作者: peterlin0224 (普通人)   2022-03-27 20:43:00
我覺得設研發中心不能這點根本惡法
作者: mysteryranch   2022-03-28 11:09:00
法律一定是對的嗎?反分裂法,香港國安法。禁止國際資本投資本來就是鎖國,何況這條法律存在20幾年了,現在才拿出來賣芒果乾。美國,中國的薪資都比台灣高。台積自己都講了,人事成本支出才是護國神山。花那麼多心力,查那麼多疑似陸資的公司,結果只有600多人。google 早就挖發哥超過這個數字。這種案子檢調不知道要動員多少人力來查。不給資源解決其他更重要的貪污 重大建設弊案之類的
作者: peterlin0224 (普通人)   2022-03-28 11:58:00
大陸控制言論和政府洗腦的事情,就表示台灣沒這種事情嗎?(笑)這是兩件獨立事件小學生被老師抓到作弊,喊說別人作弊才兇,就證明了自己沒作弊嗎?一線design house 在大陸雇用RD就不會被大陸的人竊密,我也是醉了,Lylec99你確定DPP 在台灣搞這種腦殘立法是真的要防大陸竊密?還是只是幫一些在台搶不到人的企業主綁人?限制人民就業權益之餘還可以把選舉要用的抗中保台喊得震天響?真的要防竊密就把營業秘密法定得更完善,而不是限制你只要是在台陸資都不能找研發人員
作者: jailkobe5566 (監獄狗鼻哥)   2022-03-28 23:15:00
美國日本可以來挖人,中國就是違法?
作者: peterlin0224 (普通人)   2022-03-29 02:48:00
DPP本來就不是真的要保護科技產業國力,就是有人看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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