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跟HR有什麼關係,HR就是跟著公司規章走,做好自己的工作,能當好人誰要當壞人。已經簽核完成的單子就是等生效。除非公司規章有規定” 資深” 副總有權利得視情況凍結半年。 HR不太可能會違反規約聽非資深副總的指令亂來。( 沒經驗的有可能 ,但是手法太粗劣)
總結:你是勞方,跟資方(含HR)對幹沒啥好處。你還是相忍為國,吞下去吧。
改朝換代是有些不一樣。
※ 引述《bji4m6 (生氣鳥)》之銘言:
: 如題 代親友詢問 記者勿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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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已在五月談好 八月初跨縣市轉職南科
: (原單位老闆提出要做完交接跟教新人
: 所以才談八月到新單位報到)
: 雙方單位也都講定了
: 上週先到南科租好房子了(南科房子很難租啊)
: 結果上週五接到通知 hr說上頭要拉高新人聘任比
: 不能接收內部轉職了,之前的jos全部失效不算
: 晴天霹靂覺得震驚,原單位已經補好人了
: 我有可能回不去外,還得先自己繳掉南科房屋的違約金..
: 想到這一切 我真的擔心的睡不著覺
: 損失一筆錢 跟hr講有用嗎 …但也是hr決定這件事
: 我去講 會不會被公司秋後算帳?...
: 想問大家看法與建議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