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職已經3年的時間沒有調整過薪水
近期談到一間願意用現職年薪+25% 另外加簽約金的方式收留.
第一年簽約金為原本年薪的20%,第二年再談過.
現職的優點上下班時間自由分配,不用打卡,事情做完就下班,不用配合加班.
也就是說今天沒事情就不用進公司了,可以整天做自己的私人事情(不扣薪不扣假)
缺點就是已經3年沒加薪水,沒意外今年第4年應該也是0調薪.
新公司需要上下班打卡,會看出勤紀錄,因此白天時間完全綁死在公司
如過要做私事需要請假,可能還需要配合加班.
掙扎是否要過去新公司的因素為家庭.
現職可以完全照顧到剛出生的嬰兒(平日白天也有長輩幫忙照顧)
不知道各位可以給個建議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