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竹科主管離職前出招 刪除硬碟資料改判6月

作者: wahaha23 (請勿拍打餵食)   2020-10-22 14:19:50
竹科主管離職前出招 刪除硬碟資料改判6月
自由時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2882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具清大博士學歷的竹科科技公司周姓研發技術副理,被控7年
前離職當晚,竟在公司內將存放在電腦硬碟D槽的業務資料全部格式化,以致硬碟內重要
電磁紀錄遭刪除,公司提告後周男遭起訴,新竹地院以罪證不足判他無罪,但高等法院以
鑑定結果、證人證詞,認定周犯行明確,依無故刪除他人電腦的電磁紀錄罪改判6月徒刑
,可易科罰金18萬元。
周男服務的科技公司提告主張,周男自2010年9月任職公司產品研發技術副理,負責IC研
發設計、量測業務等工作,不料,2013年12月6日當晚周男離職時,明知他電腦內的電磁
紀錄是公司所有,竟把電腦硬碟D槽予以格式化,公司的業務資料都被刪除,公司負責人
發覺有異,委託技術人員對電腦進行確認,才發現周的犯行並提告。
周男和律師指稱,公司至少在2013年12月9日、12月13日、12月26日、2014年2月8日就知
道電腦檔案有異動,卻直到2014年8月18日才提起告訴,已超過告訴期間。
新竹地院認為,告訴人科技公司均泛稱業務資料的電磁紀錄遭格式化刪除,卻始終無法清
楚釋明遭刪除的資料內容,及與公司業務的關連性,與犯罪構成要件不符,判周無罪。上
訴後,高等法院認為,經調查局、刑事局鑑定結果,周男確將硬碟內資料格式化,亦認定
周男犯行明確,今依無故刪除他人電腦的電磁紀錄罪將周改判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
元,仍可上訴。
作者: PauFrank5566 (PaulFrank5566)   2020-10-22 15:05:00
搞不好人家只想要刪淫照阿自己it失職沒有撈到,18萬虧死打了7年官司才賠18,律師費就多少錢了
作者: izero0324 (izero0324)   2020-10-22 15:11:00
這沒拿到半毛錢吧 易科罰金是繳國庫耶
作者: PauFrank5566 (PaulFrank5566)   2020-10-22 15:14:00
公司連裡面是什麼都不知道,告個屁時間管理大師裡面都是跟妹仔的合照
作者: forever9801 (憶影)   2020-10-22 15:21:00
刑事過了就可以改告民事啊...
作者: lianteh (ms!)   2020-10-22 16:00:00
判決書:https://reurl.cc/pyp5lb 合x微
作者: michaelgodtw (可愛書生寶寶)   2020-10-22 16:45:00
公司不都有備份,格式化幹嗎
作者: garlic1234 (蒜頭)   2020-10-22 17:31:00
看起來也不是多重要的檔案,大概就撕破臉公司告死員工,公司有什麼好怕虧的吃一個刑事紀錄然後之後還有民事官司,整個加起來要十年了吧
作者: lingerptt (蒼林亞鳥)   2020-10-22 17:37:00
沒事前提出風險方案主管一律減薪
作者: bobosatzu (紗子)   2020-10-22 18:22:00
這只是刑事,重點是被定讞後就有犯罪紀錄了!
作者: PauFrank5566 (PaulFrank5566)   2020-10-22 18:36:00
重點公司也不知道什麼不見,啥都不知道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20-10-22 18:57:00
18萬跟那些電磁紀錄的價值等價嗎
作者: bobosatzu (紗子)   2020-10-22 20:15:00
18萬和拘役6個月等價..這是刑事處罰不是民事賠償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20-10-22 20:30:00
易科罰金的紀錄撐五年良民證就看不到了這刑事紀錄根本不痛不癢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20-10-22 20:31:00
格式化不行~挑重點刪可以(筆記)
作者: atpx (秋雨的心情)   2020-10-22 20:41:00
看到無法證明與損失有相當關聯就知道公司只是想報復拉判多少無所謂, 反正就是要咬你一口
作者: kingofsdtw (不能閒下來!!)   2020-10-22 20:44:00
交接誰簽的? 無法證明實際損失交接完,清理個人電腦不是基本常識嗎?何必為難打工仔
作者: griswold (窘境)   2020-10-22 20:50:00
周宗燐,繳罰金嘍
作者: YCC28 (人生 歡迎迷路)   2020-10-22 21:00:00
划算
作者: alamabarry (.............)   2020-10-22 21:59:00
公司自己備份做不好 再來哪些自己的電腦資料不能刪的
作者: kingofsdtw (不能閒下來!!)   2020-10-22 22:25:00
https://i.imgur.com/wWFKkGC.jpg當時沒有要求交接,亦沒mis後來公司清算資產賣ip的檔案在其中一顆硬碟?
作者: PauFrank5566 (PaulFrank5566)   2020-10-22 22:31:00
罰18萬不痛不癢,7年了...人家早就賺飽了
作者: kingofsdtw (不能閒下來!!)   2020-10-22 22:36:00
https://i.imgur.com/Oc2IE0z.jpg107/3/9 ,這還是新聞嗎?QwQ喔...自由日報,e04浪費我時間
作者: furnaceh (furnaceh)   2020-10-22 22:48:00
不是都防偷抓資料,都砍光了有問題嗎
作者: abrima01 (七八和)   2020-10-23 00:28:00
不小心中勒索就可以安全下莊?
作者: kumabartho (kuma)   2020-10-23 07:18:00
才兩三個月的薪水感覺真爽
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處網軍研發人員)   2020-10-23 08:50:00
應該離職前就有其他衝突了吧。不然員工幹嘛刪,刪了一般也私下處理。
作者: RedDracula (喔.)   2020-10-23 12:07:00
公司就想搞死這隻小蝦米
作者: wcre (錡)   2020-10-23 13:20:00
離職前刪除自己的心得報告臭了嗎?雇主提不出證據說明哪裡遭受損失,以後員工的電腦資料只能新建不准刪除?硬碟空間不夠,公司也沒買就不用工作惹?
作者: michaelgodtw (可愛書生寶寶)   2020-10-23 15:51:00
看起來是這樣,這不合理,理論上,公司的東西,公司備份,我格式化很正常我格式化的東西是我自己的東西啊,公司要備份好公司的東西啊
作者: egnaro123 (原po是大叔)   2020-10-24 00:09:00
比較是可能公司方不爽吧,不過我想多數情況下是要砍某些軟體.....以台灣公司特性.喔,這我有點印象,微機電,記得好像是清大自強什麼中心貼這些圖的人應該是局內人吧,否則怎能找出判決文找也是找回部份吧,判的結果就只能看法官所以就乖乖交接,從這判決來看台灣資方是很有優勢的
作者: Iemarah   2020-10-24 10:41:00
1F有可能。還真的聽過離職留下的電腦裡找到一堆A圖的
作者: jimhall (真好)   2020-10-24 17:14:00
做這種事還被發現,可見電腦功力不強
作者: xhung (xhung)   2020-10-26 14:31:00
離職前 那人還是電腦使用者 刪自己的私人紀錄資料不行!?哪來無故刪除他人電腦的電磁紀錄...
作者: smallcar801 (大叔帶妳看金魚)   2020-10-27 09:36:00
…上班時間所有產出都是算公司的,很難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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