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YT603 ( DD)》之銘言:
: 待過廣達
: 雖然也不覺得這是多好的一間公司
: 但是就我所知 一年兩次考績 要連續兩年考績拿丙等 才會被資遣
: (現在規則有沒有改我不清楚 以前聽到的是要連續兩年)
: 所以不會因為一次丙等就被火
: 該孕婦如果因為這次被打丙等就可以被火
: 代表他在去年也就是懷孕之前就已經是拿丙了
: 如果是這樣她應該是懷孕前就黑掉那種?
: 另外一般主管不會隨便給人丙等 因為主管自己要寫改善計畫
: 除非是人數多的BU 上頭有規定該部門一定至少要有一人拿丙
: 不然一般是不會給丙的說 一堆人擺爛不做事都還有乙等
: 我以前的BU人比較少 是沒有聽說過誰拿丙的
: 再來孕婦可以說是有免死金牌的,因為如果太刻意考績打差就會被說是欺負孕婦
: 就像這篇新聞這樣告上勞工局
: 即使如此該主管還是給該名孕婦丙等 是不是這位孕婦本身也有什麼問題呢?
為什麼要質疑孕婦?
媽媽生小孩就活該該死嗎?
你有沒有想過妳媽媽當年是如何艱辛的把妳生下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