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請育嬰假竟遭解僱 科技公司這下賠慘了

作者: kingofsdtw (不能閒下來!!)   2020-01-18 16:47:04
小魯的朋友員工要請育嬰假
https://i.imgur.com/93rDIAl.jpg
工作態度不佳似乎是古往今來萬用理由
剛好小魯老婆第一胎也要請育嬰假
小魯應該和老婆說忍到產前一個月再請假嗎?
然後產後三個月內回去工作?
※ 引述《FreeStyle (Jump Shot)》之銘言:
: http://tinyurl.com/h6hapxs
: 去年4月間,寶德科技公司因無預警解雇一名請育嬰假的張姓女員工,遭張女憤而提告。
: 寶德原辯稱是因為公司營運虧損,以及張女表現不佳才予以解雇,但新北地院調查,公司
作者: yamakazi (大安吳彥祖)   2020-01-18 17:39:00
我之前打資遣官司時研究過判決書 基本上產婦請育嬰假被資遣打官司是必勝 記得先收集好證據平常認真工作不要被人抓到把柄 其實很難被資遣資遣條件 公司營運不佳: 公司要證明真的營運不佳而且不只資遣你一人+沒有再找新人個人表現不佳: 要證明公司已經窮盡各種方法輔導你 而你仍舊冥頑不靈 上班遲到缺席 嗆主管被錄音 同事作證你很爛 性騷擾 虧空公款等等 如果平常都正常工作基本上很難資遣你如果平常打混遲到早退 嗆主管凹同事 就比較容易打輸官司性騷擾虧空公款這種天條 公司資遣應該是必勝阿遇到華映資遣那種的就沒辦法 趕快找新頭路
作者: Nonenoic (鋪勒萬)   2020-01-18 18:13:00
推上樓 資遣官司攻略文
作者: rinatwo (無)   2020-01-18 19:28:00
台灣要合法解雇一個員工 很困難的只是大多數人不會去打確認僱傭關係而已勞動事件法上路後 勞工就更有利了裁判費比過去少很多 而且認為有勞方有勝訴機會可以聲請 法官就會定暫定狀態 就是邊工作或邊領薪打官司也可以申請補助 律師費和生活補助都有財力的資格放寬蠻多的
作者: wj1009 (wj1009)   2020-01-18 19:51:00
我覺得跟公司有關,有頭有臉的丟不起臉,小公司就難說吧
作者: kuasnetwork (亦是多情最是無情)   2020-01-18 21:23:00
台灣產假輸中國和越南,慘慘慘
作者: lise1017 (沒有什麼不能改變的)   2020-01-18 21:57:00
實務上決不是一樓說的那樣 公司要資遣你只要有給好給滿要羅織藉口合法非常容易絕不是自以為沒遲到早退就永遠不會被資遣 只是不會被用違反公司規章走人而已簡單說公司要一個人走1.有把柄被抓依12條開除=沒資遣沒補助2.沒把柄依11條資遣=有錢有補助
作者: egnaro123 (原po是大叔)   2020-01-18 22:04:00
其實愛之足之害之,有在業界就知hr在選人時會考慮一些事
作者: lise1017 (沒有什麼不能改變的)   2020-01-18 22:05:00
績效都是同公司同主管再打 要你走每次績效都給你最爛還會沒理由弄你走嗎?笑死
作者: egnaro123 (原po是大叔)   2020-01-18 22:06:00
實務上最後請的人和不請的人也的確不公平(苦笑)只看到政府要選票,但又沒配套,把問題丟給雇主台灣產假是雇主全額負擔,和這二國不同,有時媒體政客會故意誤導對他們有利的一面產假在中國和越南都是社會福利,由政府出錢的
作者: iPadProPlus (哀配之神)   2020-01-18 23:52:00
沒這麼好解僱啦
作者: kingofsdtw (不能閒下來!!)   2020-01-19 02:50:00
事實上很簡單...
作者: onomedu (edu)   2020-01-19 06:04:00
員工怕麻煩不懂法所以資遣簡單,若遇到會跟公司耗的員工,走法程序應該就是1F所說給好給滿,對公司是很難
作者: rinatwo (無)   2020-01-19 10:59:00
笑死 說簡單的有去過法院?解僱是最後手段性才合法有人推文錯字連篇 連大學生都不如吧
作者: yamakazi (大安吳彥祖)   2020-01-19 12:18:00
我在前公司被資遣時 年資一年半 月薪快11萬吧 公司按勞基法給我19萬 我寄存證信函以及向勞動局申請調解 公司收到公文後馬上跟我聯絡願意再給我15萬 還沒上法院雙方就給錢和解了 阿因為原公司其實很爛我也不想繼續待 就沒打官司 難不難見仁見智囉後來就刷刷題無縫接軌進軟體外商 大概4這樣而且這是兩年多前的事 勞工法庭成立後只會對勞方更有利阿你月薪低年資少 打官司的機會成本低當然會不想打http://bit.ly/2ifHCo3像連結裡這種月薪高年資多的人 當然是官司打好打滿說錯 月薪低年資少 打官司機會成本高當然會不想打每個人狀況不同 月薪高年資多的人找同樣等級的工作不易所以會官司打好打滿 如果你免洗低薪仔 馬上可以找到新工作 當然不會想打官司 公司資遣你的成本很低很容易
作者: Littlechozy (キミに100%)   2020-01-19 13:56:00
台灣勞工的勞權意識和知識普遍低落啊...連資遣的最後手段性質都不懂的很多,老闆更是以為給錢就隨他開除
作者: spp782002 (3M)   2020-01-19 17:03:00
所以就是要打官司跟他耗就對了
作者: newest (C'est la vie~)   2020-01-19 21:15:00
機會成本算下去就知道打官司划算不划算,這裡還有人在那邊資遣簡不簡單,我在跟你說打官司的勝算啦,文不對題的一堆
作者: Littlechozy (キミに100%)   2020-01-19 22:55:00
勞動事件法實施之後勞工打官司的機會成本會變低很多當然前提還是要有道理,法律上站得住腳
作者: egnaro123 (原po是大叔)   2020-01-20 22:41:00
勞動事件法應不會太有用,最後只會導致年輕人更難找到正職工作,企業會想法子把非核心外包,當然,老人舊制的位置更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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