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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oday.line.me/TW/article/wlKRj5?utm_source=copyshare
離職隔天發酬勞領不到 他告贏鴻海拿回208萬元
大多數的公司都會規定要在職才能領,結果這個案例竟然還是判要給。
還是說大部分的公司其實都還是會發?
作者:
mogii ( 小雞)
2019-01-23 21:40:00樂透一直有人中幾億頭獎真有人中嗎?208萬?騙你進去跑步吧
作者:
yamakazi (大安吳彥祖)
2019-01-23 21:42:00這邊只會推跑步 睪丸理論 領不到要補薪水
作者:
h910142 (monkey)
2019-01-23 21:44:00海邊發好多哦!
作者:
iPadmini (iPadmini)
2019-01-23 21:45:002018年離職的 可以要求給2017的分紅的意思嗎?
作者: Marxwu ( ) 2019-01-23 21:46:00
法院認證的分紅~~ XDD
《勞基法》第29條規定對全年工作並無過失的員工發放紅利及獎金,且規定須任職到一定時間才能領取,是增列《勞基法》中沒有的限制,屬於無效....所以可以爭取離職後少領的分行的意思??*分紅
作者:
Pieces53 (夜生活阿...)
2019-01-23 21:52:00台廠一堆今年分紅隔年中甚至終才領的爛制度還不改 慣老闆就勞工跟政府寵出來的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9-01-23 22:00:00208萬,鴻海救命錢?XD
簡單說就是不想發,獎金在上年度Q4就知道了當你當老闆時,看到今年業績不妙你就可以說不發不發是還好的,更慘的是像海邊這樣直接裁員誰都可以餓死就是不能餓死老闆雖這案例法院認證,但大多數case優於勞基法員工告不贏
前公司年中離職後四個月,上半年分紅還是有給,推一個
作者:
loadingN (sarsaparilla)
2019-01-23 22:22:00所以樓上的前公司是那間?
作者:
semih (Sayginer)
2019-01-23 23:01:00全案還可上訴 難說後續
作者: o760823 (鋒) 2019-01-23 23:14:00
所以GG一直違法囉?
作者:
MEGANZ (加量不加錢)
2019-01-23 23:30:00這故事我聽過 因為當事人資位不低 人資不敢貿然叫他去跑步所以告贏了
作者: b69 (@@!) 2019-01-23 23:47:00
樓上 有哇哇哇
作者:
skizard ( )
2019-01-24 00:05:00廢話,能領兩百萬分紅的職位怎麼可能低
哇 這樣GG 大家聯合起來 關心一下 離職分紅都該可以拿
作者:
Coolno9 (Coolno9)
2019-01-24 00:47:00對啊 法院認證台積違反囉?
這裏不是GG版嗎 是不是該認真為自己的一定有的那天考慮一下
作者:
lovemost (螃蟹)
2019-01-24 02:06:00很多核心問題沒討論到,若員工自己簽名呢
作者:
Coolno9 (Coolno9)
2019-01-24 03:07:00簽名不算問題啊 不合法的合約就算簽名一樣不成立
作者: sodes (月半彎) 2019-01-24 17:50:00
所以他職位到底到哪?
作者:
kelune (kelune)
2019-01-27 08:05:00問題是你不會知道你原本這筆是多少